随着数字经济时代到来,互联网平台公司凭借自身拥有的海量数据、先进算法和雄厚资本迅速崛起,各种平台垄断现象也愈演愈烈。应如何对此加强监管和规范?
即将召开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常委、民建中央副主席、上海市政协副主席周汉民拟提交一份提案,建议推动《反垄断法》的修订,重点增加互联网领域的反垄断监管内容。同时,加强数据治理,加大公益数据保护力度。
提案称,随着数字经济时代到来,互联网平台公司从以电商平台“二选一”为代表的限制性交易行为,到进军餐饮外卖、在线出行等民生相关领域,再到渗透金融、科技等关键行业领域,各种垄断现象愈演愈烈。
“作为在疫情冲击之下唯一实现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我国平台经济走在了全球前列,由此,反垄断监管也要提升能级,为经济发展积蓄基本力量。”周汉民在这份提案中指出,加强监管和反垄断对规范市场行为非常重要,平台无序扩张会造成系统性垄断风险、数据安全风险、社会治理风险等严重后果。
为此,提案提出了三个方面的具体建议:
第一,注重法治先行,推动《反垄断法》的修订。
从保护中小企业、个体消费者和鼓励创新的角度出发,重视对互联网平台公司的系统性垄断研究,推动《反垄断法》的修订,重点增加互联网领域的反垄断监管内容,提高平台头部企业垄断行业的处罚力度,并随着反垄断执法经验的积累,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
同时,要对一些引起广泛关注的典型案例开展反垄断调查,引导良性竞争。建立互联网创新和行业监测研究体系,对互联网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情况和风险进行监测、跟踪和评估,对于可能导致垄断的行为,进行预判和风险提示。
第二,加强数据治理,加大公益数据保护力度。
在大数据权属确定及行为规制、调整个人信息保护、大数据的运用及数据规制方面,完善相关制度。为防数据滥用,必要时制定专门法规,可对数字资产进行征税。对于公共数据,网络平台有义务向政府开放共享数据,满足政府监管、公共服务等公益性数据需求。
第三,净化网络信息,凝聚共识凝聚人心。
将互联网治理工作纳入到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中。弘扬正能量,让民众享有知情权;对互联网平台引导舆论、自媒体散布谣言、非法公关网站控评等行为,明确监管主体和处置权限。
编辑/赵红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