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死缓,在服刑期间,米某从监狱脱逃,并改名换姓。后米某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法院判刑,服刑期间,在警方掌握大量证据的情况下,米某最终承认了自己利用虚假姓名周某,掩盖其脱逃的犯罪事实。据辽宁省抚顺市河北地区人民检察院通报,2019年11月5日,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法院在辽宁省抚顺第一监狱公开审理罪犯米某脱逃案件,并当庭作出宣判,法院以犯脱逃罪判处米某有期徒刑4年,与前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20年。
服刑期间脱逃 办理户籍证明漂白身份
1991年10月8日,米某因盗窃罪被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辽宁省抚顺第一监狱服刑改造期间,米某为逃避刑罚处罚于1997年11月1日12时许从监狱脱逃。
脱逃期间,米某从辽宁抚顺一路逃亡到广州、深圳,通过虚假身份办理户籍证明漂白身份,先后在广州、深圳等地靠当保安、贩卖水货维持生活。2001年8月10日,公安机关将其列入网逃,并对其进行追捕。2002年,米某办理了名为周某的身份证,之后便一直以周某这个虚假身份作为掩护,在香港和内地往返,甚至乘坐飞机到过沈阳。
常年的逃亡生活使米某内心极度空虚,并染上了毒品。2015年12月25日,米某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深圳市罗湖区禁毒大队抓获,后被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
脱逃22年后被发现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时间的长河也无法将罪恶洗涤干净。在脱逃22年后,米某最终还是在警方的大数据人像比对中显露原形,广东省揭阳监狱在押服刑人员周彪与辽宁省抚顺第一监狱在逃人员米某高度相似,在警方掌握大量证据的情况下,米某最终承认了自己利用虚假姓名周某,掩盖其脱逃至今的犯罪事实。
为调查米某虚假户籍的证据,专案组乘飞机、倒火车、坐公交,又驱车近百公里沿着低洼的山道行驶四个多小时,最终到达米某虚假户籍所在地广西合浦县白沙镇某某村,与当地边防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将案件的基本情况进行通报,得到了当地边防公安部门的支持。由于此地位于极其偏远的农村,较为封闭,对外来人员有较强的抵触情绪,导致侦查工作一度陷于停滞。经过专案组与抚顺第一监狱狱侦部门侦察人员的共同努力,最终在村部和米某虚假信息所在的户籍人员处,调取了多个关键证据,为案件最后的定性提供了证据保障。
米某在脱逃期间社会关系网庞大,接触人员复杂,曾经打工的地方很多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但在专案组的共同努力下,米某在深圳期间的生活轨迹和接触的重要人员都被找到,并全部取得了证据材料,为后续对米某的审查起诉以及定罪量刑固定了证据。
1997年11月1日12时许,罪犯米某脱逃后曾搭乘摩托车到其在辽阳的大姐家中,后又潜逃至辽阳市一出租屋内躲藏近两月。专案组确定米某的姐姐是米某脱逃案件最为关键的证人,并赶到辽阳市对其姐姐进行调查取证。但由于其姐姐年事已高,且不配合调查取证,调查取证工作再度陷入僵局。经过专案组检察官多次普法宣传教育后,米某姐姐最终愿意配合调查,将米某脱逃后关键时间点证据全盘交代。经过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罪犯米某脱逃案件的全部证据材料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证据与证据之间具有关联性,符合起诉的标准。
数罪并罚获刑20年
在公开庭审现场,公诉人列举了大量证据,米某供认不讳。公诉人当庭进行了训诫教育,指出被告人米某身为在押罪犯,在服刑改造期间不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安心改造,逃避监管。其脱逃行为,不仅侵害了监狱的正常管理秩序,同时也对整个社会带来了严重的不稳定因素。不仅使自己遭受法律的再次严惩,同时也给亲人带来无尽伤痛。
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法院依法以犯脱逃罪判处米某有期徒刑4年,与前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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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编辑/倪家宁
校对/葛冬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