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上汽集团披露消息称,应集团要求,欧盟委员会于7月19日在布鲁塞尔欧盟总部召开反补贴调查专题听证会,上汽向欧委会提交反补贴初裁抗辩意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上汽集团预计欧委会将于11月2日做出最终裁定。
上汽集团表示,针对欧委会不公平、不合理、不合法的初裁认定,集团将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的权利。
今年6月12日,欧委会发布关于对华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的初裁披露,拟对自中国进口的电动汽车征收临时反补贴税欧盟,其中对上汽集团和其他“不配合调查的车企”加征38.1%的最高税率关税。
次日,上汽集团发布公开声明,称对这一决定深表关切和遗憾,将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呼吁欧盟委员会慎重考虑其决定,并采取一切必要的法律和商业措施,切实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和全球客户的利益。
上汽集团合作和法律事务部高级总监郁骏参加欧盟反补贴调查专题听证会,并向欧委会提交反补贴初裁抗辩意见上汽集团
7月4日,欧委会正式公布初裁结果,宣布对上汽集团的加征税率为37.6%,并计划据此征收临时反补贴税。上汽集团也于次日发布声明,正式要求欧委会就中国电动车临时反补贴税措施举行听证会,进一步依法行使抗辩权。
7月18日,在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的组织下,上汽参加欧盟对华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初裁后听证会。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代表指出:欧委会在本案初裁中违反WTO规则及欧盟反补贴条例的诸多做法;目前初裁中计算的补贴幅度无法反映中国抽样企业的真实情况;欧委会决定采取临时性征税措施,遭到部分欧盟成员国、德国汽车工业协会和欧洲主要汽车生产商的强烈反对,严重损害中欧各方利益。
7月19日,在欧盟应上汽要求举行的反补贴调查专题听证会上,上汽提出:欧委会反补贴调查涉及商业敏感信息,例如调查要求配合提供与电池相关的化学配方等,超出正常调查范围;欧委会对于补贴的认定存在错误,例如将外国合资方独资的汽车金融公司混淆为上汽的关联企业,纳入补贴率计算范畴;在调查过程中上汽已提交了数以千计的书面资料,但欧委会忽略了上汽提交的部分关键信息和抗辩意见,虚增了多个项目的补贴率。
上汽代表表示,开放竞争才能带来进步,保护主义只会导致落后,希望中欧通过合作共赢,加快凝聚创新力量,共创全球绿色发展。
据全球汽车行业信息资讯机构JATO统计,2023年,上汽集团在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比利时、奥地利、爱尔兰、挪威、瑞典、丹麦、荷兰这13个欧洲国家的销量超过24万辆,在中国汽车品牌中位居第一,且是第二名的11倍。
值得一提的是,自今年1月起,欧委会相关调查人员来到中国,对包括上汽集团在内的三家中国车企进行调查。对此上汽集团表示,集团按照WTO和欧盟规则,提供了所有与反补贴调查相关的必要信息。但对于欧委会调查涉及的诸如电池配方等信息,上汽集团称其属于商业敏感,不属于“必要信息”范畴。
而在6月20日举行的商务部例行记者会上,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何亚东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欧委会在对中国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中,索取中国企业大量核心信息,其种类、范围、数量前所未有,远超反补贴调查所需,正与上汽集团此前声明反馈的情况相同。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