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木年华演唱会上卖衣服引争议,艺术与商业该如何平衡?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07-21 18:29

在民谣组合水木年华7月13日于南京奥体中心举行的“所以少年人”巡回演唱会上,竟然穿插广告并推销衣服,此举引发了观众和网友的不满。这场原本应该让观众们沉浸在音乐中的演出,因“卖衣插曲”陷入争议的漩涡。

演唱会现场:广告推销打断演出

据现场观众反映,水木年华的演唱会在开场前便播放了大量商业广告,内容涉及旅游宣传片、电影新片预告等,严重影响了观众的入场体验。在演出进行到高潮时,演唱会突然暂停,转而进行了一场服装品牌的推销活动。屏幕上还展示了服装界面和二维码,供观众扫码购买。这样的行为不仅打断了演出的连贯性,也让不少观众感到失望和愤怒。

“我们是来听歌的,不是来看广告的。”网友小杨在社交媒体上直言。这种行为让他们感觉自己像是在看一场购物会,而不是一场纯粹的音乐演出。他认为,主办方应该尊重观众的观演体验,将更多的精力放在提升演出质量上,而不是一味地追求商业利益。

另外,有网友反映,在水木年华南京演唱会开始前,曾在微博上与沈腾“双向联动”,既宣传了演唱会又为沈腾的新电影声援。有在演唱会现场的观众表示,演出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宣传电影,甚至有人形立牌,这一点也引发了观众的不满。

主办方回应:承认疏忽,承诺改进

面对观众的强烈反应,演唱会的主办单位迅速做出回应。他们承认在策划与执行过程中存在疏忽,未能充分考虑到广告插入对演出氛围的影响。主办单位表示,将对此次事件进行深刻反思,并承诺未来会严格把控演出中的非艺术元素,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同时,主办单位还表示已与水木年华方面进行了沟通,以确保艺术家和观众的利益得到妥善保护。7月17日,水木年华发布微博声明道歉,对本次演唱会“推销风波”做出回应,称演唱会在整个流程安排、互动环节方面确实有不妥之处,并且声明演唱会现场呈现的是水木年华的原创潮流品牌,也是该场演唱会赞助商之一;至于在现场以扫码形式向观众们派发福利,是希望和观众分享他们在服装领域的成果;而对于电影宣传,则是希望提供一种演唱会和电影联动的新模式,送上音乐和电影的双重福利,让观众有机会抢先观看点映场。

据悉,在南京演唱会举行期间,水木年华在当地三家影院累计包场9场,共为500多名歌迷和影迷免费赠送电影票,发放“粉丝福利”。

在声明中,水木年华也表达了歉意,表示“我们一定虚心接纳大家的意见和建议,一定不断更新和改善之后每一站的演唱会内容呈现。”

业内:艺人台上卖周边不合适 

有知情人表示,水木年华确实推出了一个新的服装品牌,此前还大张旗鼓地宣传这个品牌。这次演唱会安排这个环节,应该是品牌方想要通过演唱会大搞宣传促销,却忽视了演唱会的整体观感。

水木年华在声明中称,此举是为了让演唱会的形式更加多元和创新,但在观众花钱买票来观看的演唱会上进行商业推销究竟合不合适?

对于此次事件,观众反应不一。一些观众对演唱会的商业化存疑,也有去到现场的水木年华歌迷表示演唱会现场氛围特别好,认为“自己的演唱会介绍宣传一下自己品牌的衣服没有什么问题,水木年华演唱会免费赠送了粉丝数百张电影票,演唱会票价也不贵,主办方称得上是用心宣传并且对歌迷很大方”。

知名乐评人卢世伟认为,现在的很多演唱会主办方大多是商业组织,只考虑商业利益,因而会做出一些不合行业规范的动作。“艺人卖周边无可厚非,而且也是大势所趋,但通常都是在场外设点专卖,拿到台上卖确实过分了。”

策划过多场大型演出的资深音乐总监晓飞也认为,音乐产业同样需要经济支撑才能持续运转,艺人与品牌合作、演唱会嵌入广告已成为行业常态。然而如何在艺术与商业之间找到平衡点,避免过度商业化对艺术本真造成侵蚀,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广告收入对于很多艺人和主办方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收入来源,尤其是在疫情期间,演出市场受到严重冲击,很多艺人不得不通过各种方式来增加收入。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无限制地打断演出流程进行广告推销。主办方和艺人应该充分尊重观众的观演体验,合理安排广告插播的时机和方式。”

晓飞指出,演唱会的商业化运作是不可避免的趋势,但关键在于如何把握好商业化的度。“主办方和艺人应该充分尊重观众的感受和期望,以观众的需求和体验为出发点来制定演出方案。同时,他们也应该合理对待商业品牌的合作机会,通过创新的方式将商业元素融入演出中,使其与音乐相得益彰而不是相互冲突。”

业内呼吁,希望未来能有更多的演唱会真正回归音乐本身,为观众带来纯粹的艺术享受。同时也期待主办方和艺人能够共同努力,找到艺术与商业之间的平衡点,让音乐成为连接人心的桥梁,让文化成滋养心灵的源泉。

律师说法:观众有权要求退票或赔偿损失

在商业化日益加剧的今天,如何在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同时实现商业利益的最大化,成为了从业者需要深思的问题,演唱会市场也不是法外之地。

北京高沃律师事务所刘力飞律师接受北京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国务院发布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如演唱会中广告插播、商品推销频繁或时间过长,已经严重到影响了演出的整体质量,就可能被认定为主要节目内容发生变化或演出中止,按照相关规定,不仅观众有权要求退票或者赔偿损失,演出举办单位还可能会受到文化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常莎称,水木年华的演唱会宣传中并没有说明将会在演唱会中途进行商品及电影的推销,如果该推销进行的时间过长,影响演唱会主要节目的表演时长,或长时间推销广告导致节目中断时间过长,那么就可能被认定为主要节目内容发生变化或演出中止、停止,观众有权退票。并且建议相关单位以及艺人应当引以为戒,仔细审核演出内容,听取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提供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监督,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情况下给观众良好的观看体验。

文/北京青年报实习生 王佳懿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寿鹏寰
编辑/崔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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