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试行)》印发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07-03 20:00

为进一步规范科技类校外培训服务,化解培训服务纠纷,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北京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试行)》,自印发之日起正式推行。

《合同》适用于本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与消费者之间发生的培训服务交易。《合同》主要明确了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与消费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了培训服务计划和收费资金保障措施,对双方的收退费条款、违约责任、争议处理等内容作了详细约定。为了预防和减少因冲动消费引发的纠纷,对消费者突出了风险提示。同时,针对培训服务的不规范行为和预付式消费风险予以特别提示,重点强调了培训预收资金全部纳入资金存管的规范要求。各区科委(科信局)要监督指导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与消费者签订《合同》;各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及时查处《合同》使用中出现的各式条款违法行为;共同做好宣传推行工作,引导消费者与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签订示范文本。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雷嘉
编辑/李天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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