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23年丰台区在北京市率先发布《商品交易市场诚信经营行为指南》团体标准之后,今年6月18日,北京市首个友好市场团体标准——《友好市场管理服务指南》团体标准在丰台区正式发布。据了解,该标准也是北京市首个将新就业群体服务保障工作纳入市场经营管理准则的团体标准。
据介绍,《友好市场管理服务指南》的发布旨在帮助社会组织、市场主办方、商户以及市场内网约配送员等新就业群体运用共享、共建理念创新公共服务,将在社会治理和政府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友好市场管理服务指南》通过明确市场与商户、市场与网约配送员等新就业群体、市场与管理部门、商户之间以及商户与消费者五个方面的共建要求,对党建服务阵地建设、诚信市场创建、合作共赢模式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指导和规范。如:在消费服务方面,标准要求市场宜设立“前哨”诉求化解机制,依市场经营实际设置“哨岗”“哨点”“哨所”诉求接办层级,对应层级分别设置“哨兵服务员”“哨点调解员”“哨所指挥员”,以“小事不出摊(店)、大事不出厅(棚)、难事不出场”为目标,按照“自下而上”的机制接收并化解消费诉求,按照“自上而下”的方式反馈并改进机制措施,为消费者解决消费诉求,及时将消费诉求化解在市场范围内,提升消费者满意度。
在与新就业群体共建方面,市场开办者应积极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和社会工作部门推动建立符合本市场实际的网约配送员等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机制;市场宜结合实际情况,健全相应设施,为网约配送员提供饮食优惠、充电休息、健康义诊、爱心理发等暖心服务;鼓励市场内网约配送员等新就业群体加入哨岗监督员队伍,及时发现市场内存在的问题并上报,引导网约配送员等新就业群体参与行业治理和基层治理等。
标准发布后,丰台区市场监管局将依据《友好市场管理服务指南》指导新发地市场等6家市场先试先行,率先建设友好市场,并积极推动丰台区专业市场按照《友好市场管理服务指南》要求落实。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薇
编辑/李晓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