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一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539元,名义增长6.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2%,名义和实际增速分别快于上年同期1.1和2.4个百分点。其中,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6585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8%。一季度GDP同比增长5.3%,增速比上季度和去年同期分别提高0.1和0.8个百分点。一季度我国居民收入增速“跑赢”GDP。
居民增收是扩大消费的前提,特别是对于住房这样的大宗消费,稳定且有增长预期的收入是居民敢于购房的关键因素。居民收入增速“跑赢”GDP,意味着经济增长更加惠及居民,将有助于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进一步释放住房消费潜力。
自1998年中国房地产市场化改革以来,房地产市场经过了20多年的快速发展,在拉动消费、促进经济增长、改善人民居住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不过,房地产行业的高速发展也带来了房地产市场的过热现象,房价开始一路走高,特别是一线城市的房价收入比过大。
所谓房价收入比,是指住房价格与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是衡量一个地区房屋价格高低和居民购买力的重要指标。按照国际惯例,通常认为房价收入比在3—6倍之间为合理区间。
住房研究机构的数据显示,经过此轮房地产调控,100个重点城市自2020年以来房价收入比已连续4年下降。根据监测的100个重点城市来看,2023年房价收入比为11.5,相比2022年下滑6.71%,降幅扩大2.54个百分点,房价收入比为近5年最低水平,但仍超过国际惯例的合理区间。
需要指出的是,房价收入比并不是衡量房地产市场健康程度的唯一指标,其他指标还有租金收入比、经济增长和居民收入增长速度等。由于各国经济发展水平、人口状况、资源禀赋条件等差异很大,房价收入比并不存在一个绝对化的合理区间。不过,房价收入比仍是测度房地产市场是否健康的重要指标。如果房价已经远远超出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水平,居民的实际消费能力就很难对房价构成支撑。
在经历4年调整之后,我国房地产市场正逐步迈向高质量健康发展轨道。从需求端来看,“房住不炒”政策有效抑制了投机性住房需求、“因城施策”不断满足刚性和改善性合理住房需求、“保交楼”政策也在稳步推进;从供给端来看,“高杠杆、高负债、高周转”的经营模式导致部分房企的债务风险正逐步出清,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正在构建。
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仍在调整之中。国家统计局公布了3月份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3月份,在70个大中城市中,各线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降幅总体继续收窄、同比继续下降。一线城市新房价格环比降幅较上月收窄0.2个百分点。其中,北京持平,上海上涨0.5%,广州和深圳分别下降0.7%和0.4%;二三线城市新房价格环比分别下降0.3%和0.4%,降幅均与上月相同。
预计,随着房价的继续调整和居民收入的持续增长,房价收入比将更趋合理,居民购买住房的能力将进一步提升,这将直接促进房地产市场需求的增加,对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构成重要支撑。同时,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可以增加居民的财产性收入,带来积极的财富效应,进而促进居民的投资和消费,有助于经济的平稳过渡和长期增长。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