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山好水好生态•密云印像”摄影摄像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开启
生态密云 2024-04-26 08:06

近日,密云区举办“好山好水好生态•密云印像”摄影摄像作品征集评选活动,诚邀社会各界摄影摄像爱好者积极参与,共同展现好山好水好生态的大美密云。

一、活动主题

好山好水好生态•密云印像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共北京市密云区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

北京市密云区融媒体中心

北京市密云区摄影家协会

北京市密云区影视家协会

三、征集时间

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10月15日

四、征集范围

面向全网征集,不限地域,以个人、团队名义均可参加。

五、征集内容

本次活动将征集照片、短视频、微短剧三个类型的作品,分为不同主题,活动参与者可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主题投稿参评,要求作品主题鲜明,切忌内容混淆。

(一)照片、短视频征集评选

照片和短视频征集评选活动共分为5个主题,每个主题分别设置照片评选组和短视频评选组,5个拍摄主题及相关要求具体如下:

1.“城市风貌”主题

要求镜头聚焦密云城区街巷环境、交通路网、社会治理、人文风貌、地标性建筑等,展现城市发展变化以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取得的成果。

2.“和美乡村”主题

要求镜头聚焦密云乡村风貌、自然生态、特色产业、基层治理、民生保障、人民群众幸福生活等,展现密云推进“五兴乡村”建设成效。

3.“文旅休闲”主题

要求镜头聚焦密云景区景点、长城文化资源、精品民宿、网红打卡地等,展现吃、住、行、游、购、娱等丰富的文旅资源。

4.“绿水青山”主题

要求镜头聚焦密云绿水青山、生物多样性等,展现密云自然之美、生态之美、绿色之美。(详见附件4)

5.“绿色高质量发展”主题

要求镜头聚焦密云主动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着力打造创新发展示范区、构建科技创新和生命健康战略发展带等,展现密云绿色高质量发展的良好势头。

(二)微短剧征集评选

以“跟着微短剧去旅行”为主题,结合密云加快建设四条特色文化旅游休闲发展带,推进特色乡镇建设和特色产业发展,通过微短剧的形式展现密云精品民宿、特色美食、景区景点、文化古迹、传统村落以及秀美山水、多彩城乡等。另,优秀微短剧作品将被推选至北京广播电视局“跟着微短剧去旅行”创作计划进行参评。

六、作品要求

(一)参评作品内容要健康向上、主题鲜明。

(二)活动参与者应保证参评作品为其原创,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保证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三)照片要求单幅作品参评,彩色数码照片,“.JPEG”格式,大小在10MB以上,长边像素不小于3000。

(四)短视频要求格式为高清MP4,1至3分钟,横屏拍摄,可保留拍摄背景音、添加背景音乐或旁白声音字幕。

(五)微短剧要求格式为高清MP4,单集5至15分钟,横屏拍摄,要有故事情节且叙述流畅、重点突出、人物关系明确,附加1500-3000字的内容概要、策划思路和微短剧剧本。

(六)参评作品在不改变作品原貌的前提下,可使用软件做必要的后期处理,包括色彩、剪裁、对比度、亮度等常规微调,但不得对原始影像进行删改、添加、合成以及改变色彩等技术调整。不允许后期添加水印,否则视为无效投稿。

(七)参评作品需为2024年4月1日之后拍摄,数量不限,切忌一稿多投,作品需注明标题、简要说明、作者姓名、联系电话。

七、投稿方式

活动参与者根据所选主题,在规定时间内,将参评作品发送至对应征集评选邮箱,邮件标题按照各主题投稿要求,注明相关字样。

(一)“城市风貌”主题作品发送至szwxuanchuan608@163.com

(二)“和美乡村”主题作品发送至miyunxinshidai@163.com

(三)“文旅休闲”主题作品发送至wenljscyx@bjmy.gov.cn

(四)“绿水青山”主题作品发送至yuanllhj@bjmy.gov.cn

(五)“绿色高质量发展”主题作品发送至fgwxtb217@bjmy.gov.cn

(六)“微短剧”作品发送至shengtaimiyun@163.com

八、评选展示

(一)初审环节

相关单位对征集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筛选一定数量的优秀作品进入复审环节。

(二)复审环节

活动主办方邀请相关领导和行业专家组成评委会,对进入复审环节的作品进行评审,最终确定入选作品。

(三)展示环节

部分入选作品将在区级媒体平台进行展示展播。

九、荣誉设置

(一)照片、短视频类

5个主题分别设置照片评选组和短视频评选组,每组单独进行评选。

照片类:每个主题最终评选出20件入选作品,5个主题共计100件,每件入选作品将支付稿酬800元并颁发证书。

短视频类:每个主题最终评选出10件入选作品,5个主题共计50件,每件入选作品将支付稿酬1500元并颁发证书。

(二)微短剧类

对优秀微短剧作品给予适当补助并推荐参与北京市广播电视局“跟着微短剧去旅行”创作计划。

十、活动须知

(一)所有参评作品如有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纠纷,均由活动参与者本人负责。

(二)活动主办单位拥有参评照片、短视频、微短剧的使用权以及对视频后期技术处理权,使用方式包括用于展览、宣传、出版、媒体和网络发表等,不再支付报酬。

(三)征稿期间,参评作品若被用于推广展示,不代表最终入选,参评作品不可授权第三方使用,任何个人或组织未经主办方及作者许可,不得利用作品进行任何商业活动。

(四)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活动主办单位及承办单位所有。

中共北京市密云区委宣传部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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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崔毅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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