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获悉,日前,该院办理了一起
办卡刷流水形式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二审上诉案件。辛苦活又脏又累,阿杰(化名)不想干,但手头又急需用钱,他想到了轻松又来钱快的“妙招”——办卡帮人刷流水,带人进坑还能拿提成。岂料“快钱”招来了牢狱之灾,最终阿杰因帮信罪获刑一年五个月。
阿杰(化名)今年20岁,初中肄业后他跟着父母在自家的早点店帮忙。因受不了起早贪黑的辛苦,阿杰转靠买卖二手车赚点零花钱。2022年初,阿杰出车祸,又找不到工作,经济条件愈发紧张。
2022年6月,一起玩摩托车的朋友得知阿杰的情况后,把阿杰介绍给做“刷卡生意”的大帅(化名),据说可以挣快钱。大帅给了阿杰一个微信,并让阿杰准备好储蓄卡,等待指令。随后阿杰接到指令电话,对方告诉阿杰当天是白班还是夜班,给阿杰发送指令,告诉阿杰的银行卡里转入了多少钱,并要求他把钱打到指定的账号里去。
一般阿杰上一个白班或者夜班大概能做五六笔,一个班能赚300元。一开始阿杰挺开心,活轻松,赚钱也多,可做了半个月后逐渐发觉异常:一是大帅多次跟阿杰说不要告诉别人自己是做什么的,二是转转账就能挣钱的兼职让人感觉忐忑不安。阿杰上网查了一下,知道“刷流水跑分”的行为可能涉嫌犯罪,但因为缺钱,做了两个月后拿到一万多的工资,他就辞职不干了。
到了8月份,阿杰还是缺钱,某一天偶然在网上看到有人发去外地刷“流水”的消息:“20万以上四个点”。因为之前做过刷“流水”的事,阿杰知道来钱快,就跟对方在网上沟通,说定了时间和地点,并按照对方的要求专门去银行开了一张储蓄卡。对方还告知阿杰拉人一起去,可以抽提成,阿杰就叫了原来的同事阿发(化名),让他带着银行卡、身份证,一起去外地刷“流水”。
之后阿杰通过即时通讯软件联系上了中介,把两个人的身份证发给对方,对方给他们订了去往外省的火车票。出站后,阿杰二人打车前往中介发的地址,并按照中介的要求订了一家连锁酒店住下来。
第二天上午,中介让阿杰打车去一个地方,说到现场后有人来接。接头的人把阿杰和阿发带进村子中的一处房子里,关掉了阿杰和阿发的手机定位,拿走了两人的手机、银行卡、身份证,让他们在一间屋子里等着。当天刷了阿发的银行卡,阿发偶尔会去配合刷脸、输密码,一直到晚上二人才回到酒店。
第三天去了另一个更加偏僻的村子里,依然是手机、银行卡、身份证拿走,阿杰配合刷脸、输密码,一番操作之后,对方在阿杰的卡里剩下1万4千元,并没有按照约定的4%计算提成,剩下的钱让阿杰联系中介补。但阿杰二人离开村子后再联系中介时,发现中介已经把阿杰删除了。后阿杰和阿发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经查,阿杰的银行卡流水100余万元,阿发银行卡流水60余万元,涉及多名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被害人案款。阿杰和阿发明知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仍提供帮助,均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其中阿杰因为提供自己的银行卡并介绍阿发刷“流水”,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阿发因情节较轻被作相对不起诉处理。一审判决后,阿杰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经审查后认为原审判决正确,建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后被二审法院采纳。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戴幼卿
编辑/朱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