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前的25个党政机构是怎么整合成20个的?日前,青海玛多县委编办刊文详解当地人口小县机构整合过程。
在党政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的整合优化上,玛多县的主要措施有7点:
1.将县委巡察办与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合署办公。
2.将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的人事管理职责剥离出来,组建县人事局,与县委组织部合署办公。
3.将县文体旅游广电局与县委宣传部合署办公。
4.将县乡村振兴局与县农牧和科技局合署办公。
5.将原县交通运输局、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部职责整合,组建县交通运输和住房城乡建设局。
6.将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的人事管理职责外的其他职责、原县民政局全部职责整合,组建县民政和社会保障局,与县医疗保障局合署办公,加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牌子。
7.新设县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林草水利局。
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上,当地将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农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整合,组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挂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牌子,为县政府管理的综合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
在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优化上,除行政执法机构、学校、医院和乡镇所属事业单位外,将玛多县事业单位从31个调整优化为28个。
玛多县还组建县委群团工作委员会,统筹协调全县群团工作。其主任为县委分管群团工作的1名常委,其成员为各群团组织负责人。
改革后,玛多县党委机关有6个,分别是: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县委巡察办)、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县委宣传部(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
政府工作部门共14个,分别是: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和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林草水利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统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谈到改革的初衷和背景,玛多县委编办介绍,改革前,全县县直党政群机构共28个,除个别用编需求较大的部门外,部门行政编制平均不到4名,“四人以下局”13个,占据玛多县党政群机构的近“半壁江山”,机构普遍规模小、力量散。在众多的“四人以下局”中,除去1正1副或1正2副的领导,部门普通干部行政编制仅1—2名,甚至没有,干部结构很不合理。此外,玛多县域面积2.53万平方公里,平均海拔4500米以上,自然条件非常恶劣,常住人口1.46万人,且居住分散。县直党政群机构行政编制共154名,平均服务半径为164平方公里,相当于内地3—4个乡镇的面积,庞大的服务半径让单个部门更加“势小力微”。
玛多县委编办表示,以上原因直接导致玛多县直部门职能履行力不从心、行政效能发挥受限、服务保障能力捉襟见肘,亟待以改革转变现有机构编制职能配置格局,让玛多县拥有更高效的机构运行机制和更高的行政效能,以适应和满足新时代县域高质量发展需求。
其称,玛多县人口小县机构整合,较大程度解决了玛多县党政群系统长期以来存在的“小、散、弱”、低效能等问题,机构整合后部门设置更加精简,部门规模显著扩大,部门干部结构更加合理,部门力量更加集约,部门权责边界更加明晰,部门间协调成本显著降低,县域内同类型事项推动落实效率明显提高,初步形成了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记者 钟煜豪)
编辑/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