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
为什么说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为什么要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这就需要从比较文明视野出发,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两个结合”的文明意义来深刻把握。
西方近500年的现代性兴起与发展,是在殖民主义、帝国主义征服、掠夺基础上取得的,是在向自然索取的基础上取得的,是在主体性绝对化、人类中心主义、原子个体主义的意识形态驱动下取得的。直到今天,西方社会尽管通过可持续发展等理论与实践,一定程度上缓和了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冲突,但是资本主义现代性的本质并没有改变。
我国经过漫长的革命道路、长期的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实践,才探索出一条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才真正能够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结合起来,系统形成中国式现代化理论,明确了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可以说,我们今天能够从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出发,深刻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哲学高度看发展,是西方资本主义现代性暴露出严重弊端、我们自己经历了发展初期的惨痛教训之后才认识到的,更是习近平总书记善于总结人类现代化经验教训、推动党的理论创新的结果。
习近平总书记超越了物质主义的机械自然观,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自然历史观,提出山水林田湖草沙是生命共同体,强调生态是统一的自然系统,是相互依存、紧密联系的有机链条,这就将人的活动置于自然的生命共同体之中去认识,强调人与自然是一种和谐共生的关系。这种和谐观,既是马克思提出的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解思想的体现,也根植于中华文明天人合一思想,因为中华文明始终将自然视为生生不息的有机生命体,并倾向于从生命共同体来理解我们的天地人生。
文/李文堂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姬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