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举行建院5周年之际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北京互联网法院审判工作白皮书”。北京青年报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自建院至今5年来,北京互联网法院共受理案件19万余件,其中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占比超七成。
据北京互联网法院院长姜颖介绍,自2018年9月9日北京互联网法院挂牌成立到现在,已经走过了5个年头。5年来,已有7个案件被写入最高法院“两会”工作报告,19个案件被评为全国各类“十大”典型案件,3篇案例入选北京法院参阅案例。
据了解,2018年9月9日至2023年7月31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共受理案件193936件,审结案件182447件。从案件类型上看,以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为主,分别占比71.57%、11.27%、8.65%。
知识产权出版社副总经理李程在会上介绍, 2022年,我国授权发明专利80万件,实用新型专利280万件,外观设计专利72万件,受理PCT国际专利申请7.4万件。截至2022年底,我国发明专利有效量达421万件,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9.4件;有效商标注册量达4267万件;累计批准地理标志产品2495个,核准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7076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累计发证6.1万件,知识产权已然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的“刚需”。
姜颖介绍,法院在审理涉网知识产权案件,加大创新保护力度。积极探索新型客体保护规则,如在“人工智能生成物案”“短视频著作权案”“红包页面设计案”中,就AI生成内容、短视频、网页设计等新兴权利客体是否构成作品的判定标准进行了明确,体现了鼓励新技术应用、推进新业态发展的裁判导向。
准确认定新型传播方式法律性质,如在“图解电影案”“听声识剧案”“无障碍版电影案”中,界定影视作品合理使用边界,引导网络文化产业有序健康发展。
同时大力助推平台优化治理模式,如在“短视频平台曲库使用他人歌曲案”“配音秀案”“直播间演唱歌曲案”中,明确平台商业模式有诱导侵权风险的,应当承担更高的注意义务,引导平台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营造良好创新生态。遏制滥用知识产权的不法行为,针对域名虚假备案、知识产权虚假投诉等黑灰产问题,坚决予以打击,维护网络经济的正常运行秩序。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浩雄
编辑/王朝
校对/李建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