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防不胜防的高空抛物,已经成为生活中的一大安全隐患。因为事发突然,导致许多高空抛物行为很难找到抛物人。前不久,江西南昌发生了一起高空抛物事件,接到报警后,警方利用DNA检测手段,最终寻找到了抛物者。
今年5月9日早上7时左右,张女士路过南昌象山北路与阳明路交界处,被从天而降的不明物体砸中头部。
张女士并未多想便回家了,但是头上被砸到的地方仍旧隐隐作痛,张女士觉得事有蹊跷。
报案人张女士:回到家之后,感觉头很痛,晕晕的。我摸了一下头,肿了一块。如果是从树上掉下来的果子,应该没那么痛,不至于砸到一个包,就想应该是楼上扔的,就报警了。
南昌百花洲派出所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到事发地,通过走访调查,没有发现目击者,也没有公共场所视频拍到“高空抛物”的过程,只在路面上发现了几块梨的碎片。
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百花洲派出所民警杨新华:到达现场之后,我们对现场周边进行勘察,发现附近没有任何可疑物品,也没有小石子,唯一发现的就是吃剩下的半个梨,还有一个梨核,梨肉已经摔得粉碎,大概摔了四五块。
民警对周边的情况进行调查,经初步判断,物体很有可能是旁边高楼内的人员所扔,民警随即对整栋大楼的户型进行了初步了解。
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百花洲派出所民警杨新华:在物业的配合下,我们到现场对大楼进行了勘验,并且窗户都可以打开,具体锁定哪一户扔的可能性,这是非常大的难点。张女士被高空坠物砸伤的地方,刚好是E户型一个房间的位置,并且E户型的窗户正对着受害者张女士(被砸)的位置,E户型存在高空坠物的可能性比较大。
该大楼楼内人员较多,人员结构复杂,流动性也很大,找到抛物者的难度很大,民警决定不放过任何一个能够找到抛物者的线索,将现场勘察到的半个梨妥善提取并装到袋子里带回了派出所。
办案民警决定将梨肉和梨核提交到南昌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刑科所进行DNA提取及鉴定,试图通过这个方法找到高空抛物肇事人。但仅从几片已经碎开的梨肉和梨核提取到DNA数据,也具有一定的难度。
民警用棉签擦拭了梨核和梨肉的表面疑似咬痕的地方,经过DNA的反复检测,成功检测到一个女性的DNA数据。
南昌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刑科所DNA室警务技术二级主管谷建立:这个女性的DNA数据有可能是吃梨人留下的,也有可能是受害者留下的,因为这个梨子撞击了受害者张某,有可能留下她的DNA。把整个信息反馈给派出所,让他们把张某的样本取过来,经过DNA检测,排除了张某,进一步确认了,梨核上留下来的DNA是吃梨的人。
采集比对生物信息 遇到多种困难
警方提取到了吃梨人的DNA,但是该如何查找到她呢?从采集比对生物信息着手,警方展开调查。
DNA检测成功提取到了女性DNA样本,也为事件调查进一步缩小了范围。民警结合之前对大楼结构的分析,决定对六层以上的女性居民进行地毯式的DNA采集。
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百花洲派出所民警杨新华:那个(楼)住宅区6到18楼是住人的,如果楼层太高的话,半个梨子砸到人的脑部的话,可能会砸得很严重,所以初步估计,采DNA的楼层范围,控制在6到15楼,并且重点把E户型的住户全部拎出来,每家每户不漏一人采集。
虽然已经尽可能缩小范围,但将同一户型规定楼层的所有住户完整地进行DNA的采集仍然是个大工程,过程中还遇到了种种困难。
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百花洲派出所民警杨新华:这个案子的难点其实是非常大的,第一人员的流动性比较大,并且采集的难度比较大。我们一天24小时在所里,都不一定能遇到所有的住户都在家里,第一点很多都是单位职工,有上白班的,有上夜班的;第二点,很多是老人家,老人家子女很多是住在南昌市(各地)都有,不一定每天都在家里,有的时候是周末双休的时候带着小孩回家,也有的时候是自己回家,所以漏采的可能性是非常非常大的。
听到高空抛物,许多居民也是深恶痛绝,积极提供线索配合采集,然而也有部分居民声称自己并不是高空抛物者,办案民警通过一遍遍的耐心释法和答疑解开了大多数人的疑虑。
大量的流动人员不仅增加了民警的工作量,DNA的采集时间也被拉长。
虽然每天采集到的住户DNA信息都会及时送去检验,却始终没有找到和半个梨上相同的DNA。
一筹莫展之际,刑科所技术人员尝试将采集来的DNA与半个梨上提取到的DNA进行亲缘关系比对。
南昌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刑科所DNA室警务技术二级主管谷建立:经过DNA的检验,没有发现排查人员和梨子上的数据一致,但是经过仔细的分析辨别比对,发现其中有一个叫邱某的,她的数据和梨子上的数据有亲缘关系,推测为母女关系。
这一DNA检测结果为案件侦破带来了新的线索,办案民警调查发现,E户型住户邱女士确有一个女儿唐女士,但是却并非这个小区的住户。
南昌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刑科所DNA室警务技术二级主管谷建立:就发现邱某确实有一个女儿,但是不常来这儿,也没有居住在这个小区,可能每个月来一次,就让他们取了唐某的样本,经过DNA的检验,发现唐某和梨子上的DNA数据是完全一致的。
锁定咬梨人 事件脉络逐渐清晰
警方通过DNA检测和比对,最终锁定了“半个梨”的主人,那么她是否就是肇事者呢?面对民警的询问,住在六楼的这一家人讲述了事情的经过,整个事件的脉络逐渐清晰起来。
经过民警询问,事情终于揭开了真相。原来在事发当天,邱女士家中亲戚聚会,邱女士的女儿唐女士将吃剩的半个梨放在桌上,邱女士6岁的小外甥女将梨从楼上扔下,正巧砸中了路过的行人张女士。得知事情因自家而起,邱女士代孩子向张女士道歉,并赔偿损失,张女士表示了谅解。
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百花洲派出所民警杨新华:因为受害者张女士只是一个轻微伤,并且伤情不太明显。张女士自己本人表示,她愿意接受对方赔礼道歉,唐女士向张女士赔偿人民币共计4000元整,用作医药费用及精神损失费用。
民警对邱女士一家进行了普法教育,告知高空抛物的危害与处罚,同时也教育孩子,今后不能再犯。
“头顶”大事,关乎生命!警方介绍,高空抛物危害极大,看似不起眼的小小物件从高空抛下都可能酿成大祸,而这类“高空抛物”伤人案件的侦破难度普遍较大,警方在寻找抛物者的同时,也会不遗余力向居民宣传普法。
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百花洲派出所民警杨新华:只要把第三者找出来,案件水落石出,让她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以后保证不再犯类似的错误,我相信,无论是住在这栋楼里的人,还是楼下过往的行人,安全感会得到很大的提升。
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百花洲派出所教导员杨明宇:虽然这次高空抛物的事件结果并没有使人造成太大伤害,但我们却投入了大量的警力物力,并且运用了DNA技术,其目的首先是给当事人一个交代,其次是为了对这种不法行为严惩。但打击并不是目的,关键是为了提高广大居民的意识,杜绝这种不文明的行为,杜绝这种违法的行为,高空抛物谁都有可能成为受害者,只有共同杜绝这种行为,不仅是为了他人的安全,更是为了自己的安全。
虽未伤人也担责 法院公布两起典型案例
高空抛物,即便是小小物件也可能酿成大祸。高空抛物行为,如果没有造成实际的人身损害,还会承担法律责任吗?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就公布了两起高空抛物案,案件中的被告人都是一时冲动,扔下家中的物品,虽然没有伤及到人,但是他们仍为此付出了代价。
2022年10月12日晚7时多,在厦门市老城区的一条小路上,家住在4楼的市民周某从阳台陆续扔下了带有靠背的铝合金椅子、铝合金杆的拖把、塑料衣架和电风扇底座等物品。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陈姝:他的家位于四楼,四楼距离地面十几米,也是一个挺高的地方。当时喝醉酒和他的妻子发生争执以后,就从四楼的家中把家里面的椅子、拖把、衣架等物品往地面上扔,多次投掷,造成了地面行人的恐慌。
据法官介绍,当时正值晚上七点钟,许多附近小区的居民下班或者是外出活动都会经过这条路,物品从4楼掉落,差点砸中了几个过路行人,行人随即报了警,民警快速抵达现场开展排查,周某主动承认是其所为。
无独有偶,在2022年10月6日晚,家住厦门市思明区的杨某与妻子因琐事发生争吵,杨某的妻子转身下楼离开,正在气头上的杨某随手抄起七楼邻居家门口的木板凳,砸在楼道里。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陈姝:当时他的情绪很激动。在他的妻子下楼梯出门的时候,他就把七楼楼梯间的一把木质凳子捡起来,砸到了六楼到七楼中间的楼梯间,然后再下到楼梯间将这把凳子从楼梯间的围栏处扔下去,扔到了路面上,这时候路面上刚好有一位姓陈的女士经过,凳子砸到了她的脚旁边,木屑溅起来,溅到她的身上。
因邻居上门要求报警,杨某的妻子拨打了110。根据现场情况,板凳落地的位置不仅是居民进出的必经之路,也是快递员、外卖员进出的通道。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陈姝:这两个案件都没有造成实际的人身损害,但是因为认定情节严重,所以两个案件都被公诉机关认为是构成了高空抛物罪,起诉到法院。这两个案件的事实都比较清楚,证据也充分,两名被告人到案以后也都如实供述,表示认罪认罚,最后法院也支持了检察院的指控,以高空抛物罪处以刑罚,两个被告人都是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近年来,高空抛物行为屡禁不止,为守护人民群众头顶的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中特别增设了高空抛物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陈姝:这个罪名是不以造成实质的危害为构成要件的,只要行为人主观上有一个故意,客观上实施了从高处、从建筑物、从高空抛掷物品的行为,达到了情节严重的程度,就已经构成了本罪。
而高空抛物罪中对于“情节严重”的认定,法官介绍,司法实践中也将根据案件具体的情况综合评判,以抛掷物品的种类、重量、材质、抛掷的高度、路面的情况等来综合评判它造成危险的风险程度,来认定情节是否严重。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陈姝:像被告人杨某某高空抛物的案件,抛掷的物品是一个木质板凳,重量已经达到了1.8kg,而且从七楼的高处抛下来,大概距离地面有十几二十米的高度,落差比较大,造成路人人身伤害的危险性比较大。而且据差点被砸到的那位陈女士讲,当时的板凳砸到她的脚边上,溅起的木屑还打到了她的身上,离她的身体已经很近了,她的身后1米左右也有一位女士从那儿经过,说明这条路行人往返比较频繁,是一个比较繁华的路段,在这种路段上发生这种行为,其危险性还是比较严重的。
高空抛物杀伤力有多大?
为了直观展示高空抛物的危险性,记者特意找到一个专业的实验场地,选取了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几种物品从高处抛下,用高速摄像机记录下了这些物品掉落瞬间的影像。
据厦门市思明区筼筜派出所民警的介绍,在他们日常接警过程中,比较常见的高空抛物物品有果核、矿泉水瓶、玩具等等,记者首先选取了未喝完的矿泉水瓶进行了测试。
当一个喝剩了一半的矿泉水瓶从6层楼大约18米高度的位置掉落时,放置在地面的玻璃被瞬间砸碎,通过慢放画面可以看到矿泉水瓶被砸出凹痕,玻璃瞬间开裂,碎片四散。
厦门市思明区筼筜派出所民警陈楚霖:我们平时日常接出警比较容易遇到高空抛物的情况基本上是扔生活垃圾,其他的基本上是家庭纠纷,可能吵架上头就随手抓了水杯、凳子往窗外扔,也不管是几楼。
随后记者又在现场先后测试了易拉罐和苹果等物品从六层楼位置抛下的效果,结果无一例外都让实验玻璃瞬间破裂。据民警介绍,目前很多城市楼房高度都能达到十几层几十层,随着楼层不断升高,即便一些看起来质量很轻的物品一旦砸到人都会产生严重的后果。
厦门市思明区筼筜派出所民警陈楚霖:西瓜皮、鸡蛋或者没喝完的矿泉水,从十几楼扔下来,在加速度的作用下,冲击力就非常大,打到躯干会骨折,打到头就很容易致人死亡。从几个方面来说,家里有小孩的,一方面要防止小孩从高空坠落,一方面是防止小孩把玩具扔到楼下去,要加高加长护栏,尽量做一些防盗网来避免高空抛物的情况。如果是家里有施工情况的,要做好遮蔽,防止高空掉下玻璃或者建筑垃圾。
文/记者 李可婧 殷一元 马宁 南昌台
编辑/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