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施行!“舌尖上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有新规
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3-07-22 16:02

市场监管总局今天(22日)公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2016年1月5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修订后的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强化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食品安全责任,规定市场开办者履行入场销售者登记建档、签订协议、入场查验等管理义务和销售者履行进货查验、定期检查、标示信息等主体责任;明确了地方市场监管部门与农业农村部门的案件通报和移送制度,细化了具体通报情形。

将承诺达标合格证列为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的有效凭证之一,并鼓励优先采购带证的食用农产品;同时明确提出在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的基础上,鼓励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通过应用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团体标准等促进食用农产品高质量发展。

同时针对群众反映“生鲜灯”误导消费者问题,明确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另外明确鲜切果蔬等即食食用农产品应做好食品安全防护,防止交叉污染。此外,结合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以个体散户为主的突出特点,按照“警示为主,拒不改正再处罚”的基本原则设置法律责任,将部分条款的罚款起点适度下调。

文/记者 李晶晶 张胜强

编辑/王朝

相关阅读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生鲜灯”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09-28
“两高”联合发布依法严惩危害食用农产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09-25
治理“生鲜灯”使用:拒绝“美颜”加持,还农产品本来面貌
农民日报 2024-01-13
昌平区市场监管局开展食用农产品“生鲜灯”专项检查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12-20
Qnews|今起食用农产品销售禁用“生鲜灯” 多地开展整治 已有商家被罚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12-01
新规施行首日 北京市场监管部门严查农贸市场“生鲜灯”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12-01
修订后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下月起施行
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3-11-24
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入场查验技术规范开征意见 抽检、快检写入标准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09-22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