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成都东部新区迎来火热旅游季,龙泉山、三岔湖、龙马湖、沱江两岸,踏青赏景的人们络绎不绝。有人动用无人机进行航拍,但这种行为却随时威胁着天府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安全。4月4日,据成都东部新区警方消息,连日来,成都东部新区警方已连续处罚多人。
“对不起,警官,我刚刚飞一会儿,我不知道这里不能飞,我这就收起来哈……”2023年4月2日10时许,李某在成都东部新区三岔街道望湖北街176号湖畔轩农家乐放飞无人机,被闻讯赶来的巡警现场挡获,李某被移交成都东部新区公安分局龙泉山灌区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
“警官,我来三岔湖钓鱼很多次了,一直想把三岔湖的景色记录下来,本来附近的游客也提醒了我,但确实是大意了,净空安全是天大的事,今天是第一次,以后再也不会了……”李某被带至龙泉山灌区派出所,对自己在净空区域放飞无人机的违法行为后悔不已。
2023年4月3日中午,成都东部新区公安分局草池派出所民辅警在开展净空保护巡查工作时,在成都东部新区公园大街白马村段的一山坡上发现一男子背着滑翔伞准备起飞,民警立即上前制止并进行现场盘问,了解到该男子姓张从网上购买了滑翔伞准备在此处试飞,民警对张某进行净空保护法律宣讲和批评教育。
3月13日14时40分许,成都东部新区公安分局龙泉山灌区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在清水堰村石榴岛附近有人放飞无人机。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发现一男子正在操作遥控器,控制无人机进行航拍。经了解,由于天气晴好,杨某夫妻二人当日14时许到三岔街道清水堰村游玩,出于记录美景的想法,杨某拿出随身携带的无人机进行航拍,被附近的群众发现后举报。
民警当即制止了杨某的违法行为。由于杨某放飞无人机的区域属于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且飞手未经批准擅自放飞无人机,违反了《四川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杨某行政处罚。
2023年3月25日,成都东部新区公安分局石板凳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芦葭镇芦葭社区2组附近有人放飞无人机,该区域系净空保护区,民警及时出警,将相关人员控制。经调查,无人机飞手魏某系崇州市某农机合作社员工,在该处对农田庄稼进行农药喷洒作业,放飞未经报备,该机型老旧也未更新飞行地图。该行为已经构成了无人机“黑飞”,公安机关依法给予魏某等人行政处罚,并暂扣违规飞行无人机。
成都东部新区警方表示,群众如发现无人机或其他浮空物,除了拨打“110”报警电话或属地派出所电话外,还可以向警方举报。
举报和奖励的内容为,私自放飞无人机(查实奖励200元);私自放飞航空模型(查实奖励200元);放飞气球(查实奖励100元);放飞鸽子等鸟类(查实奖励100元);放风筝(查实奖励50元);放孔明灯(查实奖励50元);燃放焰火或升空烟花(查实奖励50元);烧秸秆产生大量烟雾(查实奖励50元);排放大量粉尘、废气(查实奖励50元);其他影响飞行安全的行为:对于造成现实扰飞,不法人员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的举报线索,公安机关将按相关规定给予举报人不低于1000元人民币的奖励。
实习生罗艾敏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编辑/朱葳
校对/董一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