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业内人士处独家获悉,《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已经正式下发到信托公司。
去年12月30日银保监会起草了《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文简称征求意见稿),对信托业务进行重新分类并提出了相关监管要求,引导信托公司以规范方式发挥信托制度优势,明确了信托业务的分类标准和具体要求,将信托业务分为资产管理信托、资产服务信托、公益/慈善信托三大类共25个业务品种。
业内人士透露,此次下发的《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延续了征求意见稿业务分类的基调和分类方法。原征求意见稿中,资产服务信托按照服务具体内容和特点,分为财富管理服务信托、行政管理服务信托、资产证券化服务信托、风险处置服务信托、经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资产服务信托等5小类。而在此次下发的新规中,资产服务信托分为财富管理服务信托、行政管理服务信托、资产证券化服务信托、风险处置服务信托、新型资产服务信托等5小类。
此外,新规中还有一个值得关注的重点是信托业的分类监管。有业内人士透露:“监管部门未来将对信托公司进行差异化监管,信托公司的业务是否能够开展,也需要根据自身的资源禀赋和实际业务能力。”业内人士表示,相关监管思路体现了监管部门对信托行业发展的前瞻性判断,有利于推动信托公司摆脱对传统业务的路径依赖,加速回归本源业务,从而实现信托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事实上,去年信托业务分类的监管思路就已经有所显现。在2022年5月举行的2022年中国信托业年会上,监管部门人士就表示,未来信托业要实现成功转型、找准角色定位,必须靠信托全行业积极主动、共同努力。为推动信托业顺利转型发展,需要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进行科学的信托业务分类;二是研究推行信托公司分类监管。初步考虑根据信托公司监管评级、资源禀赋、受托管理及风险抵御能力等的不同,对信托公司在业务范围、展业地域等方面进行差别化监管,鼓励信托公司走差异化、特色化发展之路。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