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新批评派学者布鲁克斯和沃伦编著的一部短篇小说鉴赏集,《小说鉴赏》不仅是新批评派的里程碑式著作,也经过从内部到外部对小说进行研究,突破了传统意义上小说审美的研读方式。
这部几经修订再版的作品,是翻译家李文俊眼中既能作为短篇小说鉴赏集,又成为一本文学教科书的存在。经由对马克·吐温、欧·亨利、契诃夫、莫泊桑、屠格涅夫、托尔斯泰、海明威等作家的51篇杰作的深入分析,书中对各种题材和风格的短篇小说展开分析讨论和互相比较,提供鉴别好小说的一些原则,阐述小说的形成与发展过程。布鲁克斯和沃伦为我们提供了一种经典的小说批评与赏析的范例。
《小说鉴赏》
克林斯·布鲁克斯、罗伯特·潘·沃伦/著
主万等/译
后浪|花城出版社
作品选读
我们提出事实与虚构的关系问题。我们知道许多被认为虚构的作品,都包含着事实,或者实质上可能就是事实。真正的区别并不是与——我们习惯上常说的——“虚构”相对立的“事实”,而是有着更为复杂的情况,要放到有关小说情节的整个问题中去加以思考。
我们可以从研究写历史的作者来探讨事实与虚构之间的区别。历史学家或传记作家笔下写的都是事实,而且可能还只写事实。但即使这样,历史学家还必须对他所写的事实加以阐述。历史是不会自己来写的,而研究历史极容易产生争论,并竞相进行阐述。不过,历史学家坚持他所着意阐述的事实都要具有真实性。他要求他的这种“真实”是和事实相符合的,而建立这样一种真实就是他的目的所在——虽然,正如我们刚才所说,他还必须对自已所写的事实加以阐述。另一方面,写小说的作者(即使他也可以非常忠实地处理了历史题材)并不觉得应该丝毫不差地同事实完全符合;他倒是觉得受到一种真实的连贯性所约束,而这里所谓“连贯性”,我们就是指这部小说所有组成要素之间应具有的那种重要关系。当然就是指情节,人物,主题——但同样还有许许多多其他因素,包括他所选择的事实在内。我们一定要时刻牢牢记住:实际生活——或者历史记录——决不会给予小说家以他所需要的东西——他所需要的全部东西——从而形成错觉和他自己对生活的解释。只要可以想象得到的生活的本质照样还存在,那个过程的寓意(即最广义上的“寓意”),最后一定要取决于想象力以及整个作品的旨趣。我们可以粗略地概括如下:历史学家心中所关注的,就是去发现这些事实所包含的那种模式(和旨趣);小说家可以根据他心中想要表现的人的行动和价值的方式,去选择或者“创造出”一些事实来。
让我们根据下面将要谈到的所有问题来考察这种区别吧。
我们只要一谈到“一篇小说的动作过程”,通常就是指构成这篇小说的一系列事件。换句话说,“动作”一词,与我们通常所想象的“情节”这个字眼大体上相等。当我们用这种方式谈论时,我们只是想到一系列事件,不知怎的却和这些事件中有关人物分开了,同时也和主题思想分开了——即使我们知道,事实上我们根本不能使一个动作同完成这个动作的人物截然分开,或者使一个动作同它的意义截然分开。我们头脑里习以为常地会做出类似这样的区别、分析和抽象概念,因为这些东西我们在处理自己的和别人的日常生活时都很需要。
但是,当我们谈到小说的时候,就必须坚持要求把动作和情节明确地区分开来。
至于动作方面,我们指的不是一个单独的事件,而是一系列经过时间运行并展示出统一性和重要性的事件。这样的一系列事件,可以说要经历三个逻辑推理的阶段:开始阶段、中间阶段和结尾阶段。
一个动作的开始阶段,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常常是处于某种不稳定因素、某种矛盾或某种对比(它们可能是明确的,或是含蓄的,甚至是暂时还不知道的)的状态之中。一个动作的中间阶段,则展示出矛盾的发展,以及各种力争达到一种新的稳定、同时又不断做出重新调整的力量。一个动作的结尾阶段表明: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已经达到了稳定(哪怕还是暂时性的);各种起作用的力量之间的矛盾,也都得到了解决,在这些情节中,我们还可以发觉统一性和旨趣:有些事情已得到了解决,但获得解决的事情的性质如何,那就得根据哪一种观点来看才能决定。
当我们一谈到情节的时候,我们心中所关注的是:作家对于从一个(真实的或想象中的)情节中引出来的一些事实如何加以选择和安排的问题——而这篇小说的统一性和旨趣,就是由这种选择和安排所决定的。所以说,情节无非就是对于动作富有意义地加以使用而已。一篇作品的讲述人,不管他是随便闲扯也好,还是在一本正经地写一部小说也好,不可能把情节中所包含的许许多多事实通通都用上去,他必须选择他觉得对他特定的目的有用的那些事实。
讲故事的人认为,事实有两种用处。一个事实(不管它是真实的或想象中的)只要内容生动(那就是说,足以激发人们的想象来接受这篇小说),那它就是有用的。一个生动的事实,可以突然使我们觉得整整一段叙述都是真实可信的。一个事实只要能直接或间接地表明这篇小说中所遵循的发展线索(那就是说,只要它能表明一个事件如何导致另一个事件,或者这些事件的运动过程意味着什么的话),那它同样是有用的。生动性和旨趣——这些就是选择有用的事实时的两块试金石。但是这两种特性极容易消失。生动的细节一抓住人们的想象力,就能产生一种特别鲜明的色调,即一篇小说给人们的“感受”,而这种“感受”,这种氛围,就是表明小说含义深邃隽永的一种要素。
所以说,我们只要一检验小说,就会不断地遇到有关事实方面的一些问题。为什么要选择这个事实呢?是什么东西使得作家采用这些事实,而拒不采用别的一些事实?而选择了别的一些现成事实,又如何会变成一篇截然不同的小说?(记住:一个事实在这里可以是想象中的。)
要回答这样一些问题是很复杂的,但这些问题却值得深思。它们可以指引我们去理解一篇小说的全部意义。
一个作家在选定了他所需要的事实之后、随之而来的是先后次序的问题。到此刻为止,我们所想到的情节,就是指它在外部世界所有错综复杂的细节,它的所有组成部分都按照它们真实的年代先后顺序排列的。然而,许多小说——实际上,严格地说,包括所有的小说——不管怎样,在这个现实世界上认为一个情节所具有的那种严格按照年代先后排列的顺序,反正都被打乱了。举个例子来说,没有一个作家可以将同时发生的两件事情,同时写到他的作品中去。他在叙述时的顺序,应该是自己主观决定的。再举一个例子来说,一篇小说的开端,可以(或者是不可以)碰巧和它所表现的这个情节的开端完全吻合:这个情节也可以使我们置身于正好是事情的中间那一段,随后,再一段接一段地使我们又回到那个情节的开端部分。或者还可能将各个时期错综复杂地都交织在一起。
也就是说:凡是动作的所有事实,情节并没有全部采用;而且按照年代先后排列的顺序,也已经被打乱了。因此,情节就是一篇小说中所表现的那个动作的结构。它代表了讲故事人对他那个动作中的事件如何加以处理的一种方法。
在讨论一个情节的性质时,我们必定要接触到统一性和旨趣这两个问题。现在让我们回过头来(特别是在提到情节的时候)再研究这些问题。
当我们说“一部小说”“一则故事”或“一个情节”的时候,我们就本能地包含了这样一个完整的概念。我们所指的就是,许多组成部分,亦即形形色色的个别事件,都已经结合在一起了。首先,就有因果关系这个问题。在任何一篇小说中,我们都指望能发现从一件事情引起了另一件事情。如果说我们根本发现不了它们之间所包含的任何合理的关系,如果说反正什么“逻辑推理”关系都不存在的话,那么,我们就会失掉兴趣。每一篇小说一定要指明它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的主要实质,因为小说本身就是某一个作家在说明你如何才能理解人的经验的一种方式。
编辑/陈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