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牛肉、面包边、羊肋排的骨间肉还有海苔的边边角角……与此前火爆一时的临期食品一样,“边角料”食品因售价便宜又与正装食品味道一致,近期受到网友的欢迎。不过,北京青年报记者9月11日探访发现,一些食品打着“边角料”的旗号销售,但价格却并不便宜,不仅如此,有的更是卖噱头,疑似三无产品,存在安全隐患。
“便宜又大碗”的边角料食品走红 有电商同比增长17倍
“一大包面包边和蛋糕边,只要5块钱,能当三天的早点和零食,还有酥饼的碎片,也只要5元,但要是正品这么一大包要30元。”苏阿姨是一家蛋糕店的常客,吸引她前来的就是这家店每到晚上7点就开始售卖的各种面包和点心的“边角料”。而最近她越来越难买到了这些“处理货”,因为跟她同样爱买“边角料”的人越来越多。
食品“边角料”一般指制作食品时切割、裁剪下来的零碎材料。它们有的是形状不规则、有的则是生产时外观破损等原因不被正装产品采用,但其加工工艺、品质与正装产品一致。不过,这类“边角料”一般产量不大,一些厂家为了避免浪费,也为了增收,会将边角料低价出售。但是大部分会选择在厂区附近或者直接低价卖给员工。
如今,食品“边角料”这门生意已经做到了网上。“家人们,这堆就是我们今天生产出来的牛肉干松……”在某牛肉干生产企业的直播间,主播的介绍词还没说完,连接上的牛肉干松已经售罄。该公司主播表示,这些牛肉干松可遇而不可求,是整条牛肉干烘干时晒落的肉屑,因为不是正品,所以没有在零售渠道售卖。而有网友想买,也只能蹲守直播间。
不仅如此,不少食品企业已经专门做起“边角料”的生意,尤其是糕点生产企业。北青报记者发现,一些销售食品的直播间,甚至将直播搬进了“生产现场”,当着网友的面切割蛋糕“生产”边角料来售卖。
这样的生意也受到网友热捧。一些网友认为,比正装商品一半的价格还低,口味和质量却相当,只是卖相不好,这样的零食买来自己吃怎么想都是赚了,而且还避免了浪费。
有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一季度,食品边角料相关产品在某电商平台的销售额为2030万元,同比大幅增长约17倍。猪肉脯、虎皮卷、火腿肠、面包边和散装夹心饼干,成为最为火爆的边角料零食代表。而也有厂家因为销售“边角料”,销售额和利润都有所增加。
边角料食品出现价格倒挂 部分货不对板质量堪忧
随着食品“边角料”走红,这项原本厂家避免浪费、增加收入,消费者牺牲商品卖相、获得实惠的生意却变了味。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明明是“图便宜”才买的边角料,但部分网售食品边角料的价格并不比其所标称同类的正装产品便宜,有的甚至价格更高。
“边角料”肋间肉比羊排更贵
在标称为某品牌纯肉火腿的边角料页面,500克包装的边角料火腿售价29.8元,但是该品牌无淀粉火腿肠380克装的网店售价为19.8元,折合500克的售价不到27元。而在一家网店中,一公斤装的羊肋排售价85元,但是作为边角料的肋间肉(羊肋排两根肋骨之间的肉)一公斤装售价158元。有网店销售的虎皮蛋糕边角料16.8元/200克,但是有网友评论称,蛋糕店里的虎皮蛋糕也才卖15元,这个纯纯智商税。而这类“边角料”和正品价格倒挂的情况,也频频出现在其他品类中。
不仅如此,一些网友也反映,在部分直播间购买的边角料不仅味道与正装产品已有一定差距,有的明显已经变质。还有消费者反映称,其购买的“边角料”就是“一个塑料袋装着的饼干,什么信息都没有,都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生产的”。
一些边角料食品中更是差评一片,很多都表示“货不对板”,有的则质疑其是“三无产品”冒充知名品牌边角料。
消保委建议对边角料生意商家应主动“降温”
对于边角料食品热销带来的问题,江苏省消保委9月9日表示,作为新兴又新颖的消费形式,公众并不完全了解的背景下,难免产生“消费大热”“过度追捧”的假象。尤其是消费者端,对于所购食品的品牌、质量管理都没有明确直观感受,易被“边角”“低价”“实惠”等简单粗暴的宣传吸引。
江苏省消保委认为,从商业化角度来看,如果生产、销售商家手续齐全,正规经营,其售卖的食品“边角料”虽然“卖相”不佳,但能实现买卖双方“双赢”。事实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为了控制成本,都会尽量减少“边角料”的产生。市场上充斥着大量的食品“边角料”,不乏打着“边角料”旗号售卖的大包装食品或零食,甚至是混入过期食品的“问题食品”,或没有食品合格证的“三无产品”,食品安全风险不容小觑。
江苏省消保委建议消费者,网购食品“边角料”时更要看清保质期,看准食品来源等相关介绍,认准证照齐全、品牌清晰 、售后有保障的正规经营者。消费者也可以进行适当比价,从追求“便宜”低价向质价相符、品质消费思路上转变。
此外,对于经营者来说,需要强化诚信守法意识,切忌生产或销售中有“钻空子”心理,尤其要坚决杜绝诸如不同批次的碎料产品二次加工、无标准化质检、无生产许可证等行为。对此种模式商家也应当主动“降温”,优化工艺,尽量减少边角料的生成,只有将流程完善、品质溯源可查、售后体系健全等机制全部落地,才能真正履行好消费者权益保护第一责任人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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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鑫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