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上市委员会2022年第39次审议会议于昨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万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万香科技”)首发不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或信息披露要求。
万香科技的保荐机构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李志勇、贺延峰。
万香科技自成立以来专注于香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包括二氢茉莉酮酸甲酯、龙涎酮、左旋香芹酮、乙基麦芽酚、薄荷油系列等产品,该等产品主要作为配制香精的原料或直接作为食品添加剂,广泛应用于香精香料、日化、食品饮料等行业。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有16名股东,其中万得联合持有公司43.68%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李春南持有万得联合的40.71%份额且为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万香科技原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发行股数不超过6,599万股,占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公司原股东在本次发行中不公开发售股份。公司拟募集资金64,800.00万元,分别用于年产2,400吨合成薄荷脑系列、5,568吨丙位内酯系列、4,540.50吨天然香料系列;年产17,800吨水杨酸系列产品;补充营运资金。
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申报材料显示:(1)2005年至2019年,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时任高管、核心技术人员涉及9项行贿事项;(2)红筹架构拆除期间,李春南等15名自然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外汇投资登记被行政处罚,李春南等15名自然人未缴纳在万香国际私有化过程中涉及的个人所得税;(3)2017年至2021年,发行人及其子公
请发行人说明:(1)上述事项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发行人董监高及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存在其他涉嫌违法情形;(2)发行人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健全,是否已经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是否能够合理保证发行人合法合规。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编辑/范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