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工行发布调整代理上海黄金交易所个人贵金属交易业务的通告,将自北京时间2022年7月8日收盘清算时起,Au(T+D)、mAu(T+D)、Au(T+N1)、Au(T+N2)、NYAuTN06和NYAuTN12合约标准交易保证金比例从34%上调至42%,Ag(T+D)合约标准交易保证金比例从38%上调至46%,差异化保证金同步调整。这已是工行今年以来第六次上调上海黄金交易所个人贵金属现货延期交收合约保证金比例,半年时间该比例从从23%升至42%。此前五次调整,上调幅度均为2或3个百分点,此次调整上调幅度最大,达到8-9个百分点。
根据通告,自北京时间2022年8月15日9:00起,工行还将暂停代理上海黄金交易所个人贵金属延期交收合约的开仓交易和代理个人黄金现货实盘合约的买入交易,代理个人延期交收合约的平仓交易和代理个人黄金现货实盘合约的卖出交易不受影响。
工行表示,近期国际金融市场不确定性增加,希望客户做好风险管控,合理安排投资交易,择机通过代理个人贵金属延期交收合约的平仓和代理个人黄金现货实盘合约的卖出等方式控制风险。
工行今年已六次提高金交所现货延期合约保证金比例
所谓延期交易,则是指以保证金交易方式进行交易,客户可以选择合约交易日当天交割,也可以延期交割,同时引入延期补偿费(简称延期费)机制来平抑供求矛盾的一种现货交易模式。贵金属现货延期交易业务,是上海黄金交易所贵金属交易品种之一,有黄金延期合约(Au(T+D),mAu(T+D),Au(T+N1),Au(T+N2))和白银延期合约(Ag(T+D))等合约。
据了解,商业银行代理上海黄金交易所个人贵金属业务主要包括现货实盘合约和现货延期交收业务,其中,现货延期交收业务属于类期货业务,存在杠杆,伴随着保证金制度和做空机制。
值得注意的是,工行今年以来,已连续六次上调代理上海黄金交易所贵金属延期交收合约的保证金比例。每次调整,工行均表示,是未来防范国际贵金属市场大幅波动风险。
1月26日,工行发布“关于调整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延期合约保证金比例的通知”,自2022年1月27日(星期四)收盘清算时起,Au(T+D)、mAu(T+D)、Au(T+N1)、Au(T+N2)、NYAuTN06、NYAuTN12等合约的工行标准交易保证金比例从23%上调至25%,差异化保证金作同幅度调整。此外,工行还将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从7%调整为9%;Ag(T+D)合约的我行标准交易保证金比例从27%上调至29%,差异化保证金作同幅度调整,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从11%调整为13%。
3月10日,工行再次发布公告,将黄金相关合约的标准交易保证金比例从25%上调至27%,Ag(T+D)合约的保证金比例从29%上调至31%。
不到一个月,3月30日,工行今年第三次发布通告,宣布自2022年4月1日(星期五)收盘清算时起,黄金相关合约的标准交易保证金比例从27%上调至29%;Ag(T+D)合约的保证金比例从则31%上调至33%。
4月28日,工行第四次发布通告,宣布将上述两个保证金比例分别从29%和33%上调至31%和35%。工行当时还并表示,后续将根据贵金属市场风险情况,持续上调前述合约保证金比例,并将根据贵金属市场风险情况,进一步限制代理个人贵金属延期交收业务,包括下调个人客户的贵金属延期交收合约持仓限额、提高风险测评等级、停止开仓、代为平仓等。
果不其然,5月30日,工行第五次宣布调整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延期合约保证金比例:自2022年6月1日收盘清算时起,Au(T+D)、mAu(T+D)等合约的标准交易保证金比例从31%上调至34%,Ag(T+D)合约的标准交易保证金比例从35%上调至38%。
8月15日工行将暂停延期交收合约新开仓交易
除了上调保证金比例,工行还采取了交易限制措施。4月28日,工行宣布自2022年5月起,针对每月最后一个交易日日终清算时无贵金属延期交收合约持仓的个人客户,将在下月初关闭或限制其贵金属延期交收业务交易功能。客户交易功能关闭的,将不能在工行进行贵金属延期交收合约的开平仓交易,但客户在实施时点仍有持仓的,仅可进行平仓交易。
今日的通告则宣布了更强的限制措施:禁止新开仓或买入,只能平仓或卖出。通告宣布,自北京时间2022年8月15日9:00起,工行将暂停代理上海黄金交易所个人贵金属延期交收合约的开仓交易和代理个人黄金现货实盘合约的买入交易,代理个人延期交收合约的平仓交易和代理个人黄金现货实盘合约的卖出交易不受影响。
多家银行陆续采取收紧措施 正逐步清退带杠杆性质的个人贵金属交易业务
事实上,除了工行,很多银行都对个人贵金属交易业务不断收紧,纷纷采取暂停开仓、只让平仓、解除代理关系等措施。
近日,中国建设银行发布公告,自北京时间2022年6月17日(周五)15:30起,暂停代理上海黄金交易所个人贵金属交易业务延期合约品种新开仓交易,平仓交易不受影响;现货合约品种暂停买入交易,卖出交易不受影响。
5月5日,华夏银行也发布了类似的公告,2022年5月12日收盘后,华夏银行全渠道(含柜台、网银、手机银行、客户端等)暂停代理个人客户上海黄金交易所贵金属现货延期开仓和现货实盘买入交易,现货延期平仓、现货实盘卖出交易不受影响。
华夏银行还表示,自2022年6月1日起,华将逐步与符合一定条件(比如现货延期和现货实盘持仓余额为零、近3个月未进行任何交易等)的代理个人贵金属交易客户解除代理关系。解约后交易保证金账户余额将退至客户关联的华夏借记卡账户。后续不再就解除代理关系进行公告。
据不完全统计,已有17家全国性银行发布了收紧个人贵金属交易业务的公告,具体措施包括限制新开户、调整风险等级、提高保证金、暂停开仓和解除代理关系等。这些措施都是针对的存量客户。此前,这些银行还早已停止了相关业务的新开户,有的还提高了交易门槛和风险标准。
有业内人士指出,从最近两年各家银行陆续出台的限制措施来看,商业银行正逐正清退带有杠杆性质的个人贵金属交易业务,这或许也是监管乐意看到的。根据这些银行公告,整体清退思路基本为:暂停新增客户——提高交易门槛和风险测评标准——暂停新开仓——关闭符合条件的无持仓客户账户——压缩客户体量、交易量——少量存量客户——完全暂停此业务。最终,带杠杆的贵金属衍生品交易将在商业银行的个人业务中消失。
据了解,2020年“原油宝”事件后,无论是监管部门还是商业银行自身,对这类针对个人客户的较高风险交易业务都格外谨慎。去年12月3日,央行会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共同发布了《关于促进衍生品业务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各参与主体在特定交易场所交易具有未来交割实物特征的延期交收合约,以及金融机构发行的不涉及标的物实际交割的记账式贵金属、大宗商品、外汇类等账户类产品参照本意见管理。
《意见》强调,金融机构应当坚持主要面向非个人投资者开展衍生品业务的原则,严格实施合格投资者标准审查。银行保险机构不得通过柜台与个人客户直接开展衍生品交易,不得为企业提供以非套期保值为目的的交易服务。其他金融机构确需为个人客户提供衍生品交易服务的,应当对个人客户制定更为审慎的参与要求。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程婕
编辑/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