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现场丨为了讨女主播欢心 无业男冒充女大学生骗钱59万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06-14 13:11

为与女主播共同出行游玩、玩网游、刷礼物,一无业男竟假扮女大学生骗取男网友近60万元。6月14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北京密云法院获悉,盖某冒充女子身份通过虚构事实诈骗他人钱财, 数额特别巨大,最终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罚金十一万元。

无业青年盖某常在快手直播间给女主播刷礼物,没钱后萌生了通过QQ冒充女子与他人聊天骗钱的想法。2020年10月份,青年男子方某与盖某通过某社交软件相识,盖某声称自己是在济南上学的哈尔滨女大学生“紫涵”。

经常与方某聊天逗趣的盖某,为取得对方信任,还发送自称是其裸照的网图,并通过变声软件转换女声与方某进行多次语音通话。方某常给盖某转账或发红包逗“她”,数额从几十到几百元不等。后盖某开始编造自己生病、交房租、没有生活费、被车撞等各种理由陆续向方某借钱,少则几百元,多则三五万元。方某分别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或扫描盖某发来的他人收款码付钱。经公诉机关核对,盖某骗取方某钱款共计59万余元。

2021年8月,方某开始催促盖某还钱,盖某换掉微信“失联”,方某报警案发。据盖某供述,其将骗得的大部分钱款用于在快手直播间给女主播刷礼物、与女主播共同出行游玩、玩逆水寒、王者荣耀等网络游戏,并在案发后退还方某2929.36元。

公诉机关认为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鉴于其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建议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盖某犯诈骗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最终以诈骗罪判处盖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罚金十一万元;继续追缴被告人盖某违法所得589410.81元,发还被害人方某;随案移送的手机一部,存档备查。

法官提醒,网恋有风险,交友需谨慎,各类便捷的社交软件为情感倾诉提供了虚拟空间,但在注册门槛低、无实名制保障的情况下,交友双方无法准确了解对方全面信息,网络犯罪的风险也悄然滋生。例如男性注册女性账号、一人注册多个账号、甚至盗用、冒用他人账号等均可能发生,有的犯罪分子为骗取被害人信任,甚至会连朋友圈发布的内容都会进行“精心包装”。

盖某就利用冒充女性的方式长期与方某进行交流,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从而实施诈骗,最终让自己在最好的青春年华身陷囹圄。因此通过社交网络交友必须要提高个人财产安全防范意识,增强信息辨别意识与能力。在涉及金钱往来时尤其要谨慎,拒绝向陌生人转账汇款,保护个人财产安全。

青年人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积极向上、勤勉务实方能不虚度青春年华。财富是通过合法和勤恳的劳动获得,追求充裕而美好的物质生活无可厚非,但从实际出发正确认识自身也尤为重要。该案中证据显示被害人方某的钱财来源不乏各类网贷,其门槛低、放款快的特点,往往容易让贷款者陷入盲目的、不符合自身实际收入水平的消费满足感中,一不小心就负债累累无法翻身,而其自身缺乏健康阳光、积极向上的兴趣爱好和人生追求也导致自身损失巨大;同样身为“90”后的盖某好逸恶劳,贪图“快钱”而不计后果,对法律缺乏认识和敬畏,必然会付出沉重的代价。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宋霞
编辑/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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