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进一步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行为,引导其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教育部表示,要常态化开展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行为日常检查,不断规范机构收费行为,加强预收费资金监管,防范“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
截至4月30日,各地已有10.99万家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纳入监管与服务平台监管,其中9.52万家机构通过了资质审核,资质审核完成率达到87%。在预收费资金监管方面,各地已有9.34万家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按照监管要求采用银行托管或风险保证金方式,对培训预收费实行监管,纳入监管的机构比例为85%。
治理培训机构“退费难”“卷钱跑路”,从监管角度看,必须建立备案审查制度,对培训机构进行过程性监管;而从消费者角度,则需要理性选择校外培训机构,要识别培训机构的焦虑营销,不能以功利的态度对待艺术、体育等非学科培训。
培训机构都普遍实行预付款模式,先交学费,再“消课”,因此,在缴纳学费之后,如何保障课程服务质量,避免机构因经营不善破产影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就是近年来一直存在的监管难题。而这类问题,是所有实行预付款经营模式的机构均存在的问题。目前已经推出的监管措施包括“先消费,后付费”、“一课一消”、“一次性收费不超过3个月”、“存入风险保证金”等,但是,这些监管措施在实施时,都存在两方面问题。
一是由于缺乏过程性监管,监管部门不掌握培训机构的培训实施情况,也就难以真正确保所有学费都缴纳进银行监管账号,“一课一消”、“风险保证金”监管措施也就难以落地。之前,我国不少地方在监管培训机构时,就要求培训机构在指定账号中存入一定比例的“风险保证金”,但还是依旧发生机构卷款而逃、经营不善的退费难问题。对应预付款经营模式,必须有相应的教育备案审查制度,即培训机构要向监管部门备案师资、课程、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
备案并不影响机构的自主经营,但有利于监管部门掌握机构的经营情况。否则,如果不了解机构的经营状况,就很难及时掌握机构的经营是否合规。而实施备案审查制度,就需要统一的监管平台,要求机构动态上传信息,同时需要有监管队伍,对信息进行核实。对于非学科培训机构来说,由于监管主体多元,包括教育部门、体育部门、文旅部门、科技部门,实施备案审查就需要加强协调。
二是一些家长并不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监管措施。监管部门监管的出发点是为了维护所有参加培训的学生的合法权利,但有的家长却不这么看。比如,针对非学科培训出现的应试化问题,监管部门出台措施遏制非学科培训应试化,家长并不支持,因为他们选择培训就是想提高孩子的艺术、体育考试分数。
再比如,要求签订合同使用规定的格式合同,是为了教育家长签合同时要注意机构有无合法的资质、培训收费标准、一次性缴费不超过3个月以及退费条款等,可是,有的家长并不考虑这些,他们考虑的是,能先给学生报上名再说。一次性收费不超过3个月的规定,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就因家长配合培训机构的“打擦边球“违规收费操作,诸如分四次缴纳一年的学费。在机构破产时,家长才反映自己交了一两年几万甚至十几万学费,对于一次缴费不超过三个月的规定,家长说自己不知道。
完善对非学科培训机构的备案审查制,这需要加强监管力量,推进常态化监管。而引导家长转变对培训的认识,理性选择培训机构,除了要提高家长的维权意识外,还需要推进评价体系改革。如针对体育、艺术培训出现的应试倾向,就需要改革对体育、艺术的评价,不能以考试评价学生的体育、艺术成绩,而要重视过程评价,关注学生上好学校体育课、艺术课以及参加体育、艺术活动的表现,重视学生的艺术、体育兴趣培养。概而言之,规范非学科类培训经营,发挥非学科培训的育人作用,需要强化过程监管,以及过程评价。
文/熊丙奇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