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一男子每日密切关注着自己楼上空巢老人的生活作息,不是为了对其实施帮助,竟是为了入室盗窃。近日,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王某某构成盗窃罪向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男子王某某跟李某甲是同住一栋楼的上下楼邻居,虽然不知道彼此叫什么,但每天在电梯里碰见也会互相打个招呼。一次,王某某在和邻居们交谈中,得知李某甲是一名独居老人,年近80的他为了锻炼身体,经常骑着三轮车到郊外承包的田地里种植蔬菜。
去年7月份,失业良久的王某某手里存款所剩无几,他每天都在想什么时候能有一笔“天降之财”。一天,他从窗外再次看见邻居李某甲骑着三轮车出门,一个想法在他脑海里闪现:何不趁着李某甲外出去偷他的钱呢?以李某甲的年龄来看,他必然不会用智能手机付款,家里应该有现金,另外他的作息也很好掌握,完全可以趁着他不在家“大干一场”,王某某越想越觉得这个想法靠谱。
想法既有,王某某很快开始付诸行动。他先观察李某甲每天外出跟回来的时间点,从中确定最佳的盗窃时间。又开始查看李某甲房间周围可以入室的条件,最终选择了一个不关闭的小窗户作为入户通道。
在密切关注了一段时间后,王某某已经掌握了全部信息,盗窃的先行条件已经满足。一天早上,王某某观察到李某甲放在楼下的三轮车不在后,就从事先选定的窗户进入李某甲家,仔细搜寻后,将搜到的3000余元盗走。
李某甲回家后,发现钱财被偷,就将该事情告诉自己的儿子李某乙,李某乙以为是父亲年龄太大,记忆出现错误,就没有当回事,出于孝心又拿了一笔现金交给父亲。
王某某在初次得手后,尝到了不劳而获的甜头,开始将李某甲的家当做自己的“存钱罐”,手里的钱花完就到李某甲家里搜刮一番。在第三次盗窃完后,李某甲又将自己家里被盗的事情告诉儿子李某乙,李某乙也开始起了怀疑,就在父亲家里安装了摄像头。王某某在第四次进入李某甲的家里后,摄像头捕捉到了王某某的身影。
李某甲看着镜头里的王某某,不禁惊呼:这不就是自己的楼下邻居吗?至案发为止,王某某共盗窃8000余元。最终被告人王某某以盗窃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编辑/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