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企业在受到行政处罚后拒不履行,在被强制执行前通过恶意注销来逃避处罚,导致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出现执行难,行政处罚成“纸面执法”。针对这一现象,近日,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探索实施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制度,避免行政处罚成一纸空文。(3月23日《工人日报》)
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推进,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日益便捷快速。2017年3月1日起,原国家工商总局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由其自主选择适用一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去年7月,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简易注销登记便捷中小微企业市场退出的通知》,将简易注销登记的适用范围拓展至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的市场主体,公示时间由45天压缩为20天。
实行企业简易注销,有助于提升市场退出效率,提高社会资源利用效率,让企业快捷便利退出市场,重新整合资源,享受到商事制度改革的红利。不过,在现实中,少数问题企业想方设法钻空子,通过恶意注销实现“金蝉脱壳”,逃避行政处罚和债务纠纷。此前,张家港市检察院在走访苏州市张家港生态环境局时就发现,有企业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在被强制执行前恶意注销来逃避处罚,导致人民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后又不得不裁定驳回执行申请。
经营者以公司主体注销为名逃避民事债务,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2021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显示,部分经营者短时间内频繁设立、注销不同公司主体,涉嫌恶意逃避债务和行政监管。一些消费者刚办的健身卡、美发卡、游泳卡,还没消费门店就注销跑路了,消费者预付卡退款成为难题。
对此,张家港市检察院与市司法局、行政审批局等单位会签《关于在行政许可工作中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共享的实施意见(试行)》,实现行政处罚信息与公司注销信息数据互通。查询是否存在尚未履行的行政处罚信息,成为办理企业注销的先决条件。凡有行政处罚等未结事项的,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这种信息共享机制,有力堵塞了注销漏洞,值得其他地方借鉴推广。
防止问题企业恶意注销,有关部门还要用好大数据加强监管。对于短时间内频繁设立、注销不同公司主体,或者一地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异地重新登记的企业,将其法人及其股东列为重点管控对象。在企业提出注销申请时,着重加强行政处罚、民事债务等问题审核,谨防“金蝉脱壳”。对于认定构成恶意注销的相关人员,纳入失信名单,强化信用惩戒。
此外,建立纠错机制。对于企业虚假承诺无处罚、无债务,以欺骗手段取得注销登记的,有关部门应及时撤销注销决定,恢复公司的法律主体地位。这样一来,消费者可以通过法律渠道主张权益,行政执法部门也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并追加公司法人、股东为被执行人,从而彻底打破问题企业“金蝉脱壳”的幻想。
文/张淳艺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