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了首部《法治蓝皮书·中国卫生法治发展报告(2021)》。
烟草每年使全球800多万人失去生命,其中约有700万人死于吸烟导致的疾病,120万人死于二手烟暴露导致的疾病。
蓝皮书提到,中国没有全国统一的专门针对控烟的专门立法,控烟工作依据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层级不高。
但是关于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启动较早,同时为履行《公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纲要等重要政策、文件对控烟也多有重要表述,针对控烟进行了多维度的限制。
1987年国务院就颁布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随后经过2016年、2017年两次修正,第18条规定仍然被保留且没有调整,这也说明中国政府承认“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是一项控烟的强有力措施。将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写入《实施细则》是控烟在“立法”上的一个进步,有利于带动全国各个城市和其他部门开展控烟立法活动。
囿于世界控烟形势的发展及健康中国建设的需要,中国各地方自行探索地方控烟立法与控烟法治建设。
蓝皮书提到,除吉林省1996年颁布了《吉林省城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其余26个省区都没有制定专门的控烟地方性法规。4个直辖市(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均专门出台了控烟地方性法规。27个省会(首府)城市中有22个出台了专门的控烟地方性法规或规章。
蓝皮书提到,整体来看,我国控烟法治建设不断取得进展与成效。
但是,囿于控烟立法以城市为主,效力层级较低;控烟法治监督制度不完善;控烟立法与其他烟草制度未形成完整的体系等,实现全面无烟城市依然是任道重远。
蓝皮书指出,未来,我国控烟法治发展趋势必须完善国家层面的控烟立法,从国家层面制定控烟立法。
同时,积极探索适应地方控烟法治的监督手段和方法,严格设置控烟范围,进一步探索综合执法体制,转变行政执法方式,形成公民自发控烟或监督他人吸烟,让公民成为社会治理的力量之一,成为行政执法与监督的主体之一。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赵红信
校对/董一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