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3月3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因总部两处营业场所未报经监管部门批准、8家电销中心存在保险责任表述不清晰、夸大保险责任等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被罚,罚款共计122万元。
据银保监罚决字〔2022〕4号显示,银保监会指出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存在两类违法行为:一是总公司两处营业场所未报经监管部门批准;二是多家自建电销中心外呼业务存在保险责任表述不清晰、夸大保险责任等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银保监会调查发现,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总公司两处营业场所未报经监管部门批准,存在总公司部分部门和人员在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上海电话销售中心营业场所(上海品尊职场)、北京分公司营业场所(北京东方广场职场)办公的情况。
时任总务部负责人李枫任职后知悉总公司存在两处营业场所未报监管批准的事实,其负责的总务部在2019年10月办理过总公司营业场所的变更,但未如实向监管部门报告,也未采取纠正措施,对上述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和管理责任。
银保监会调查还发现,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多家自建电销中心外呼业务存在保险责任表述不清晰、夸大保险责任等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共涉及业务166笔,保费57.62万元。其中,北京第一电话销售中心、北京第二电话销售中心涉及业务56笔,保费13.09万元;广州第一电话销售中心涉及业务23笔,保费3.06万元;深圳第一电话销售中心涉及业务14笔,保费2.51万元;沈阳财富电话销售中心涉及业务22笔,保费11.87万元;上海电话销售中心涉及业务28笔,保费25.62万元;重庆第一电话销售中心、重庆第二电话销售中心涉及业务23笔,保费1.47万元。
针对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总公司两处营业场所未报经监管部门批准事项,银保监会决定作出行政处罚,对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总公司罚款3万元,对时任总务部负责人李枫警告并罚款1万元。
针对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多家电话销售中心开展电话销售夸大保险责任事项,对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总公司罚款30万元;对北京第一电话销售中心罚款12万元;对北京第二电话销售中心罚款5万元;对广州第一电话销售中心罚款5万元;对深圳第一电话销售中心罚款5万元;对沈阳财富电话销售中心罚款12万元;对上海电话销售中心罚款12万元;对重庆第一电话销售中心罚款5万元;对重庆第二电话销售中心罚款5万元。对10名直接责任人员作出警告和罚款等处罚,罚款总计27万元。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蔺丽爽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