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林先生携带一面锦旗专程来到北京市公安局公交总队草房站派出所,感谢民警李德旺及时为其找回遗失的笔记本电脑。
2月7日8时10分,正在地铁6号线青年路站执勤的草房站派出所民警李德旺,接到乘客林先生的求助,称早上着急上班,在进站前把笔记本电脑包遗失在地铁站门口的共享单车车筐里了。
李德旺了解到,林先生是某大型城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电脑里存有公司建设项目的设计图纸和相关建设材料,丢失后果不堪设想。李德旺随后陪同林先生来到笔记本电脑包遗失的地点,走访询问附近的人未果后,带领辅警朱华清、常奕,根据林先生提供的时间调取了相关的监控视频。
由于遗失电脑包的位置离摄像头较远,且当时天色灰暗,视频录像中显示,疑似被共享单车公司工作人员捡拾。李德旺立刻与某共享单车公司保卫部门工作人员取得联系,但该公司保卫部门经过询问查找,回复未有人捡拾到电脑。
一时间陷入了僵局,李德旺并没有放弃,而是继续调取了周边街面录像,通过近3个小时的视频甄别,最终确定为某共享单车公司工作人员在收车的时候捡拾走了。
李德旺与公司保卫部门工作人员数次沟通,根据当日具体的时间、地点等信息确定了当时的收车员。但公司那边回复经过多次询问,该收车员称并没有捡拾到笔记本电脑包。
李德旺决定亲自询问该收车员,在电话里收车员始终不承认自己捡到电脑包。李德旺将自己在监控视频中查找到的细节,结合时间、地点等一一说出来,电话中收车员慢慢的不说话了。李德旺话锋一转,讲起了去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民法典》,“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属于取得不当利益。如果拒不归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收车员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后,表示自己会在明天一早将电脑包送到警务室。
第二天早上,原本休息的李德旺早早就在警务室等候收车员来送还笔记本电脑包。收到电脑包后,李德旺也进行了一番批评教育,随后联系了林先生前来领取遗失的电脑包。
8日中午,失主林先生,匆匆来到来到警务室领取失而复得的电脑。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董振杰
编辑/白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