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一批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典型案例,涉及食品、药品、化妆品等关系人民群众安全健康的行业和领域。这是《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施行后首次公布典型案例。
专家指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典型案例的公布将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同时对潜在的市场主体也有良性的引导效果和警示意义,有利于促进市场主体存戒惧、知敬畏、守规矩,提升守法诚信经营意识和水平。
自《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于2021年9月1日施行后,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聚焦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侵害消费者权益等领域,针对市场秩序中顽症痼疾出重拳、下猛药,强化信用约束和失信惩戒。截至目前,已将百余户市场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并将在市场或行业准入、任职资格、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依法实施限制和禁入。
此次公布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典型案例共8起。案例一、二、三、四涉及食品安全问题,对这一领域的强力监管是建构社会信任的基本要求。案例五涉及的是以虚假材料申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的行为,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密切相关。案例六涉及的是购销药品未按照规定进行记录的行为,这种行为增加了疫情传播扩散的危险,引发了公众对疫情扩散的担忧。案例七中违法失信主体未按照化妆品注册的技术要求生产化妆品、案例八涉及的买卖营业执照帮助网络犯罪等现象是市场秩序维护中的痼疾顽症,关系到良好的市场生态以及消费者的基本信任、安全感,亟须有效的制度供给与执法保障。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指出,针对这些可能带来重大社会危害的市场行为,引入信用监管工具为政府监管赋能,以针对性的“良药”和“猛药”来治理重疾顽疾,正当其时。
典型案例的公布,就是充分发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制度的震慑作用,让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付出沉重代价,达到曝光一个案例、警示一批违法失信企业、净化一个监管领域的目的,实现立规矩、儆效尤的效果,助推“良币驱逐劣币”正向循环。
值得一提的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典型案例首次曝光展现了信用监管机制在政府治理体系中的必要性、重要性与有效性,体现了市场监管部门提升社会信用水平的新作为。
愈发纷繁的监管对象、与日俱增的行政任务,亟待真正能够弥补监管能力不足和提升管理效能的工具。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制度能够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进行较为严厉的惩戒和约束,向社会传递诚实守信的价值导向,被实践证明是实施信用治理的有效手段。
期待有关部门以这批典型案例为引导,不断推动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完善一套法治化、理性化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运行机制,形成市场监管领域良好的信用监管格局。
《工人日报》(2022年01月03日 04版)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