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疾控中心发布通告:近期国内疫情形势严峻,西安市确诊病例关联的密切接触者在安康市汉滨区有公共场所活动轨迹,请广大群众自行核对近期活动轨迹,是否与以下密切接触者有同时段、同空间暴露史,现将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一)李某甲,女,现住址在汉滨区。于12月6日到西安交大一附院神经内科就诊,为西安市12月15日公布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刘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目前李某甲已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实施医学观察。其公共场所活动轨迹如下:
12月12日16:20,李某甲乘坐西安到安康大巴车,于19:20到达安康高客站,家人接回家后未外出。
12月13日18时左右,李某甲在大桥路张亮麻辣烫就餐;19时至19时30分在巴山西路万友水果蔬菜超市购物;19时41分在供电局对面欧丰园购物后回家未外出。
12月14日,无公共场所活动轨迹。
12月15日,早上8时李某甲自驾前往老年大学古筝班上课,课程8时30分开始至10时30分结束,下课后自驾回家,同班共12人。18时55分在安大隔壁欧丰园购买面包,此间接到疾控中心电话后骑车回家。23时左右专车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李某甲首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采集11份居家环境样本,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采集14份活动场所环境样本,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二)李某乙,女,现住址在汉滨区。于12月6日到西安交大一附院神经内科陪同朋友就诊,为西安市12月15日公布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刘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目前李某乙已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实施医学观察。其公共场所活动轨迹如下:
12月12日16:20,李某乙坐西安到安康的大巴车,于19:20到达安康高客站,家人接回家后未外出。
12月13日10时,从家步行前往喜盈门中心店购物,11时购物结束后返回家中。
12月14日—15日无其他公共场所活动轨迹。
12月16日凌晨,专车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李某乙首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采集6份居家环境样本,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采集15份活动场所环境样本,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与以上人员活动轨迹有重合的,目前在汉滨辖区居住的人员,立即向区疾控中心和村(社区)、单位报告;已到外县区的人员请立即向当地疾控机构及所在镇村(社区)、单位报告,做好居家不外出、戴口罩、健康监测,并主动配合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对故意隐瞒和拒不配合而导致疫情传播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责。
文/记者 杨永青
编辑/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