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将严格审查减刑假释案件的实体条件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12-08 11:05

1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厅副厅长刘福谦说,《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的颁布实施意义重大,意味着对减刑假释案件的审查、办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有利于进一步减少和杜绝违法“减假暂”顽瘴痼疾问题。

他说,检察机关将对刑罚执行机关的计分考核、减刑假释案件提请活动,以及审判机关的审理和裁判活动全流程同步监督,通过列席监狱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出席法院开庭审理发表检察意见等,紧盯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重点罪犯,及时发现纠正违规违法问题。

他说,检察机关将严格审查减刑假释案件的实体条件,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全面准确审查证据,既审查罪犯客观表现,也审查罪犯主观表现;既审查罪犯是否符合确有悔改表现,也审查罪犯是否履行财产性判项情况;既审查罪犯是否具备立功等减刑条件,也审查罪犯违规违纪被处分情况,综合判断罪犯是否符合减刑假释条件。

他还提到,实践证明,巡回检察是发现问题的有效途径,检察机关充分运用巡回检察力量集中、方式灵活等制度优势,发现并纠正了一些违规违法“减假暂”问题。同时,充分发挥派驻检察优势,深度接触在押人员和干警,全面掌握监狱犯情狱情,及时受理罪犯控告举报等,为办理“减假暂”案件时准确提出检察意见打好基础。通过做深做实巡回检察和派驻检察,充分发挥“巡”的优势和“驻”的便利,纠正违规违法“减假暂”。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熊颖琪
校对/董一凡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