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草案)》。住房租赁是广受社会关注的话题,北京此次立法规范租房市场和行为,其中有不少规定值得关注。例如,对于住房租金显著上涨的,草案明确了价格干预措施,对拒不执行价格干预措施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理。(11月24日新京报)
常言道:安居乐业。“居者有其所”关乎每个家庭的幸福指数,更关乎社会的稳定和谐。在成熟的市场经济环境中,住房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政府以及市场参与者的共同努力。
从一些国家租房市场发展的经验看,通过政策保障与立法调控,既抑制了市场投机行为,又满足了低收入阶层的居住需求。近年来,我国大力发展和培育住房租赁市场,增加了租赁住房有效供应,在政策保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当下,北京更是通过立法规定,对租房市场的核心问题――租金予以规范:对于住房租金显著上涨,要有价格干预措施,对拒不执行价格干预措施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事实上,在发达国家,普通民众同样面临高房价问题;特别是刚入行的年轻人,无力购买房产,租房成为常态。在法国巴黎,年轻人大学毕业后,一般会选择在市区租一个十几平方米的名为STUDIO的房屋,工作几年后,再租大一点的房子;如果结婚,年轻夫妻一般会选择到郊区租房或者买房。据统计,德国近六成的居民选择租房,房屋自有率仅为42%,远低于欧盟国家60%的平均水平;许多年轻人不仅在结婚时选择租房,即使结婚后相当长一段时间也过着租房的日子。在过去50年中,新加坡政府建造了近100万套公共住房,解决了80%人口的住房问题。
然而,发达国家民众的租房积极性,除了缘于政策保障、政府提供公租房或补贴之外,更在于对保障房建设的刚性要求及对房屋租金的强力调控。2010年,法国有666个市镇因保障性住房比例未达到《城市更新与社会团结法》最低20%的要求而面临罚款,罚金总额为7620万欧元,其中巴黎市达1510万欧元。为此,近年来,法国不断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使廉租房不断增加。目前,法国约有450万套廉租房,约占法国住房的17%。在德国,民众偏爱租房,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严格管理下的完备租房体系。德国民法典等多项法律均强调保护租房者权益,各州、市及乡镇都设有独立机构,制定各地段房租价格标准范围;房租涨幅若超过20%就被视为违法,超过50%则构成犯罪。
可见,立法规范住房租赁,需实行调控、保障“双轮驱动”。首先,加快实施《住房租赁条例》,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立法等手段,推进房地产长效机制的建立。同时,引入惩戒机制,明确租金标准等内容,并加大违规处罚力度。一方面,通过立法调控手段,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引导市民理性居住;另一方面,借鉴国内北京等城市做法,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通过建设公租房、廉租房、共有产权房等,将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结合起来,使国家更具凝聚力,民众更有幸福感。
编辑/李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