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登封7岁男童武校身亡”一案于10月13日在河南新密市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将择期宣判。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程某博家属的代理律师范辰处获悉,该案庭审已结束,法院将择期宣判。当天庭审中有一名新证人张某某出庭,称其儿子在2018年时曾被被告桑某明殴打,导致孩子左肩部锁骨骨折,但桑某明对此不予承认。
范辰还称,该案中桑某明是涉嫌故意伤害程某博还是“过失”,是13日庭审的焦点之一。他认为,根据司法鉴定材料来看,程某博摔倒在海绵垫上,是无法造成鉴定结果中的伤情的,海绵垫有25厘米厚,而鉴定报告中程某博主要有额部和颞部的伤情,是由于减速运动造成的对冲伤,应该是碰到了表面光滑的硬物上。而桑某明方面则否认故意殴打程某博,只承认对其手心打了三下。
程某博的家属此前也告诉澎湃新闻,他们不认同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对桑某明提起公诉,他们坚持认为,桑某明是故意伤害程某博并致其死亡的。程某博家属表示,会坚持追究桑某明应有的罪责。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19年10月,时年7岁的程某博在登封市一武校学武期间突然晕倒,送医后死亡。涉事教练被登封市公安局处行政拘留14天,罚款500元。程某博家属认为程某博被诊断头部受伤,疑似被殴打所致,不服该处罚决定,遂将登封市公安局起诉至法院,要求公安局撤销行政处罚,坚持刑事控告。
2020年3月16日,郑州铁路运输法院一审支持了程某博家属的诉请,撤销了此前警方对涉案教练桑某明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2020年6月8日,登封市公安局对程某博死亡一事进行立案,并对桑某明采取了强制措施。
程某博父亲提供的新密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显示,2019年10月8日下午,被告人桑某明在登封市区少室路北段嵩山村天辰俱乐部内,对违规组织招收的被害人程某博等5名未成年人进行武术训练,明知程某博对训练有抵触情绪,仍使用木尺进行惩戒,后要求程某博继续训练。在训练过程中,桑某明未尽到注意义务,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致使程某博完成具有危险性的“平蹬”动作后倒地昏迷,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被害人程某博系头部受到外力作用引起硬膜下血肿死亡。检方认为,被告人桑某明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新密市法院受理桑某明(涉事武校教练)过失致人死亡一案于2021年9月17日第一次开庭。(记者 朱轩)
编辑/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