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各级医院的输液大厅经常出现“吊瓶森林”的场景,“治病就要输液”、“输液才能好得快”的观念深植老百姓的骨子里。
然而,我们只知道输液“好得快”,却忽视了输液的种种危害和隐患。
01
过度输液的危害
有数据显示,每个中国人1年里挂8个吊瓶,远高于国际上人均2.5-3.3瓶的水平。
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我国70%以上的输液为不必要的输液。我国还是抗生素使用大国,中国抗生素人均年销售量达到了138克,而美国只有13克,是美国的10倍。
你知道过度输液危害有多大吗?
降低人体免疫力、损伤人体肝肾等器官、导致人体菌群失效、造成人体不良反应,严重甚至可导致休克及死亡!
据中国安全注射联盟统计,我国每年因不安全注射导致死亡的人数在39万以上,每年发生的药品不良反应,有60%左右是在静脉输液过程中发生的。
因此,静脉输液是公认的最危险的给药方式。
说了这么多,是不是对静脉输液“谈虎色变”,以后需要对它敬而远之?
虽然,过度输液存在安全隐患,但输液也并不是“洪水猛兽”,网传的“输液=慢性自杀”更是妖魔化的说法。
02
哪些情况才需静脉输液?
静脉输液治疗是现代药物治疗的重要手段,在治疗某些疾病和挽救生命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有些药物通过口服静脉等各途径使用效果都不错,而有些药物只能通过静脉输注。
根据2017年7月广东省卫计委发布的《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静脉输液管理的通知》,符合以下八大特征的病人建议使用静脉注射:
补充血容量,改善微循环,维持血压。用于治疗烧伤、失血、休克等。
补充水和电解质,以调节或维持酸碱平衡。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脱水、严重呕吐、腹泻、大手术后、代谢性或呼吸性酸中毒等。
补充营养,维持热量,促进组织修复,获得正氮平衡。用于慢性消耗性疾病、禁食、不能经口摄取食物、管饲不能得到足够营养等。
输入药物,以达到解毒、脱水利尿、维持血液渗透压、抗肿瘤等治疗。
中重度感染需要静脉给予抗菌药物。
经口服或肌注给药治疗无效的疾病。
各种原因所致不适合胃肠道给药者。
因诊疗需要的特殊情况。
所以,诸如以上所述的这些情况,静脉注射仍旧是临床上对患者更好的选择,所以大家大可不必对输液感到惶恐和过度排斥。
03
常见的53种疾病不须输液
安徽省卫计委曾经公布过,这53种常见病不需要输液治疗:
儿科
上呼吸道感染:病程3天以内,体温38℃以下,精神状态好。
小儿腹泻病:轻度脱水可以口服补液者。
毛细支气管炎:轻度喘息者。
手足口病或疱疹性咽峡炎:无发热、精神状态好,血象不高者。
妇科
慢性盆腔炎;
慢性子宫颈炎;
无症状的子宫肌瘤;
前庭大腺囊肿;
阴道炎、外阴炎;
原发性痛经;
不合并贫血月经不调。
内科
上呼吸道感染:普通感冒、病毒性咽喉炎;
急性气管支气管炎,体温38℃以下;
支气管扩张无急性炎症者;
支气管哮喘处于慢性持续期和缓解期;
肺结核(播散型肺结核除外);
间质性肺疾病无明显呼吸窘迫;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缓解期;
无并发症的水痘、流行性腮腺炎、风疹;
高血压亚急症;
慢性浅表性胃炎;
无水、电解质紊乱的非感染性腹泻;
单纯幽门螺旋杆菌感染;
轻度结肠炎;
无并发症的消化性溃疡;
具有明确病因的轻度肝功能损害;
多次就诊未发现器质性病变考虑功能性胃肠病;
急性膀胱炎;
无合并症的自发性气胸;
单纯的房早、室早;
无急性并发症的内分泌代谢性疾病;
无特殊并发症的、老年痴呆、面肌痉挛、运动神经元疾病、多发性抽动症、睡眠障碍、焦虑、抑郁症、偏头痛;
癫痫(癫痫持续状态、癫痫频繁发作除外);
无特殊并发症的脑血管疾病的一、二级预防(脑血管疾病的非急性期);
无特殊并发症的肾性贫血、肾病综合征、慢性肾小球肾炎、蛋白尿。
外科
体表肿块切除术后;
轻症体表感染(无发热,血象正常);
轻度软组织挫伤;
小型体表清创术后;
浅静脉炎;
老年性骨关节炎;
非急性期腰椎间盘突出症和椎管狭窄症;
闭合性非手术治疗的四肢骨折;
慢性劳损性疾病;
慢性膀胱炎;
慢性前列腺炎;
前列腺增生;
无合并症的肾结石;
精囊炎;
急性鼻炎、各类慢性鼻-鼻窦炎、过敏性鼻炎、急性鼻窦炎无并发症者;
急性单纯性咽炎、慢性咽炎、急性单纯性扁桃体炎;
中重度感染需要静脉给予抗菌药物。
急慢性外耳道炎、急慢性中耳炎无并发症者、外耳道湿疹、鼓膜炎。
“能吃药不打针,能打针不输液”是世卫组织确定的合理用药原则。
是否要输液,医生应该从患者的临床表现和身体状况来决定,而患者,也不要盲目要求输液,应该听从医嘱,尊重医护人员的决定。
编辑/王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