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单骗补案多发,方式也不断更新,不少年轻人纷纷加入“刷单大军”,利用手机刷机软件、购买新手机号等方式大量编造虚假的新用户信息,冒充新用户骗取互联网服务平台的首单优惠,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一直高度重视网络空间的法治化治理,办理了一系列骗取网络服务平台补贴的案件,揪出了不少“刷单小号”。
旧手机变身新设备
徐某今年二十多岁,2019年1月,她在一个微信群中看到了一则兼职广告,由于一直想赚点零花钱,便通过这则广告联系上了便利店老板王某某。王某某在某网络服务平台上经营两家线上商店,他向徐某提出需要人帮忙在网络平台上刷单。
徐某同意后,随即被拉入了一个刷单QQ群,通过群里分享的教程,她学会了在网络服务平台上刷单骗取首单优惠的方法。
首单优惠,是网络服务平台为了吸引新用户而制定的减免规则,新用户第一次在平台下单可以减免一部分金额,由平台补贴给商户。正常情况下,该网络服务平台的首单优惠由新注册用户享用,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下单需要用新手机设备和新的手机号码,且支付订单时需要用新的支付账号。
那么,只有一部手机,徐某如何变出成百上千个新手机设备和新号码用以刷单呢?
根据教程,徐某首先利用一款“黑科技”APP修改手机设备号,重新设置手机的状态,使它模拟成为一个新的手机端口,这样网络服务平台的系统就会认为手机是新设备。然后通过QQ群购买的全新手机号和支付小号,随便编一个名字和地址,在王某某的线上商店下单以及支付订单。订单完成后,将截图发送给王某某,这样他就不会实际出单。
就这样,徐某在短短半年内帮助王某某的两家线上店虚假刷单一千余单,且每单骗取网络服务平台首单优惠,共计2万余元,王某某则根据刷单数量,以一单7-8元的价格每日结算给徐某作为报酬,徐某因此总共获利3000余元。
情侣双双获刑
2019年11月,便利店老板王某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普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虽然徐某获得分红只有3000余元,但因徐某刷单导致平台实际损失却达2万余元。期间,尝到了甜头的徐某还将自己的男朋友张某介绍给王某某,张某学到上述刷单的方法后,比徐某更加疯狂,按照要求刷单近两千条,导致平台损失3万余元。
当密密麻麻近30页刷单记录分别摆在他们面前时,二人追悔莫及:“现在才知道触犯刑法,很后悔。”
检察官认为,张某、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务,数额较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由于二人自愿认罪认罚且退赔了部分赃款取得了被害单位的谅解,可以从轻处罚。
2020年7月,张某、徐某因涉嫌诈骗罪先后被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同月,张某因犯诈骗罪被法院依法判决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徐某因犯诈骗罪被法院依法判决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编辑/白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