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的韩某70多岁了,他在2020年为情人的丈夫偷偷买下了三份意外保险,盼着对方发生意外后发一笔横财。
眼见着日子一天天过去,韩某决定伪造车祸骗保。他将熟睡中的情人丈夫打死后扔到公路上,报警称发生交通意外。不料,尸体上明显的棍棒伤,暴露了真相。
近日,韩某故意杀人一案的一审判决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韩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其情妇周某因犯帮助毁灭证据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书显示,韩某冒名“刘汉付”,在遵化市与周某相识并发展为情人关系,而周某丈夫刘某患有脑血栓和小脑萎缩。2020年4月8日,时年74岁的韩某向周某要了刘某的身份证,为刘某办理了三份意外保险。
三份保险单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均为刘某,保险时间2020年4月9日至2021年4月8日,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其中两份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额为各30万元,一份意外伤害险金额为20万元,共计80万元。
韩某供述称,因刘某一直未发生意外,于是他向周某提议把刘某砸死,伪造交通事故,让保险公司赔钱,韩某自行准备了作案工具。
判决书显示,2020年7月28日中午,韩某骑电动三轮车,携带事先备好的镐把、塑料布、旧床单等作案工具来到遵化市刘某家中。次日凌晨,韩某趁刘某熟睡之际用镐把击打刘某头面部及胸部数下致其死亡,后叫周某清除屋内的血迹。之后韩某用电动三轮车将刘某尸体运至公路边抛弃,报警谎称刘某遭遇交通事故。
民警到现场后,发现刘某头部有棍棒伤,应为他杀,遂将韩某带往公安机关讯问,韩某交代了杀害刘某的犯罪事实。经鉴定,刘某系被他人用钝性物体(如镐把类)多次打击致颅脑损伤而死亡。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认为,韩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但考虑其年近75周岁,可不适用死刑,故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周某明知韩某实施杀人的行为仍帮其擦拭现场血迹以毁灭证据,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编辑/孙政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