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现场
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范俐娟6月2日在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说,2021年,沈阳市成为国家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城市,从2月1日起,沈阳市跨省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服务正式启动运行,长期困扰人民群众的普通门诊异地结算问题得到解决。
范俐娟介绍说,2015年开始,沈阳市启动了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2016年跨省实现了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功能。截至目前,沈阳市异地就医备案人数超3万人,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数量超300家,累计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3.8万人次,医疗总费用近10亿元,其中统筹基金支付4.6亿元。
2020年,在持续保障双向异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稳定运行的基础上,沈阳市医疗保障系统结合省级异地就医各项试点任务,不断拓展、丰富省内异地医保联网各项功能,包括高值药品门诊直接结算、电子凭证异地通刷,特别是异地门诊(包含药店购药)费用直接结算服务的上线,全面拓宽了省内异地就医结算服务渠道。
2020年底,沈阳市在借鉴国内长三角等地区开展的区域内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基础上,积极推进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工作。在经过2个月的系统开发后,医保中心完成了国家要求的370余项功能测试,实现了跨省普通门诊线上直接结算服务,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完成了历史性的突破,为双向异地参保人员提供了持卡门诊治疗和药店购药服务,切实破解了异地参保人员最为关注的异地购药难题。
在省内异地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运行情况上看,2020年8月1日,沈阳市作为全省首批开通省内门诊直接结算服务的城市,实现了省内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目前网络运行稳定。截至5月底,沈阳市参保人员省内异地门诊费用直接结算45万人次,总费用5059万元。
在跨省异地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运行情况上看,2020年10月,沈阳医保部门着手跨省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准备工作,印发了《沈阳市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了时间节点和任务分工,完成了国家要求的系统建设后,2021年2月1日,跨省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服务正式启动运行。截至5月底,沈阳市参保人员跨省异地门诊费用直接结算5151人次,总费用133万元。
范俐娟说,按照先省内后跨省、先普通门诊后门诊慢特病的原则,沈阳市医保局全力推进异地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工作,实现了“1+2+N”的服务模式,积极为参保人员提供了优质、高效、便捷的异地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服务。
“1”是一套管理系统,即依托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开展我市异地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工作。
“2”是实现了两个全覆盖,即省内14个城市全覆盖和跨省重点区域全覆盖。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个人账户可以通刷。我市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个人账户可以通刷。
“N”是多种结算方式。一是支持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在异地结算时需要当地支持电子凭证结算模式)直接结算。二是门诊费用执行就医地的目录范围,参保地的结算政策。三是在我市门诊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运行期间,作为参保地,沈阳市继续保留异地安置人员个人账户返还业务。
文/李晛
编辑/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