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5月17日电 新三板精选层再融资制度日前公开征求意见,通过特色制度安排,新规为中小企业“量体裁衣”,打造契合的融资机制。
“精选层再融资制度,是支持精选层发展一揽子政策的进一步兑现,新规充分考虑了新三板市场的特点,有利于精选层企业快捷高效地再融资。”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规范治理研究中心主任崔彦军指出。
去年7月27日,集合了新三板部分优质公司的新三板精选层正式启动,首批入围公司在完成股票公开发行后晋层。
此次再融资新规公开征求意见可谓正当时。随着精选层公司业务规模稳步扩张,对持续融资的需求也日益迫切。
新三板挂牌公司中超九成为中小企业,相较于大企业,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特征显著不同,需要特殊的、适度包容的制度安排。“小额、快速、灵活、多元”,按照这一理念,新规进行了制度设计。
“再融资制度有利于申报精选层公司按需融资,不贪多求大。可以先满足精选层基本条件,等企业发展壮大后实施再融资,减少股份稀释。”崔彦军表示,这既满足了公司阶梯性发展的资金需求,又能使各阶段投资者都有获得感。
从具体规则来看,新规规定的发行方式多元,精选层公司可以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也可以向特定对象发行,其中定向发行不设股东人数上限;发行机制灵活,向特定对象发行不强制保荐承销,同时引入了授权发行、自办发行等机制。
崔彦军表示,A股再融资均有人数限制,而新三板投资者数量较少、参与的资金量有限,不设股东人数上限,发行难度将明显降低。同时,授权发行和自办发行机制的引入,大大压缩了审议和审批时长,有利于公司按需小步快跑融资和脉冲式发展。
多位业内人士同时指出,不同于A股定向发行必须要求的保荐承销,此次再融资制度不做强制要求,将节省中小企业的发行成本。
此外,新规还对中小企业发行要求体现了适度包容性。比如,挂牌期间存在部分规范性瑕疵的,可以在相关情形解除或消除影响后发行融资。
崔彦军认为,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有些规范性瑕疵可以理解,只要企业有规范化的意识,那么就应该在相关情形解除或消除影响后,给它同样的再融资机会。
根据去年6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转板上市指导意见,符合条件的新三板精选层公司将有机会转板至交易所市场上市。
专家认为,再融资制度为精选层公司打造了良好的持续融资制度环境,将吸引更多的优质公司申报精选层,支持精选层公司做优做强,有利于部分拟转板公司留在精选层,也有利于部分公司夯实转板发展基础。(新华社记者姚均芳、刘慧)
编辑/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