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酒驾、不戴头盔,没有号牌,这些违法行为竟然同时发生在一个人身上。
3月18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从黑龙江警方获悉,6旬男子张某因上述违法行为被警方行拘。
3月11日晚9点20分,黑龙江省虎林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新乐村粮库门前突击检查时发现,一辆普通的三轮摩托车迎面驶来,看着行驶不稳,路线有些漂移,且未戴头盔。
黑龙江省虎林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立即将车辆截停,并上前查看,只见张某神色慌张,面色微红,浑身散发出一股酒气。黑龙江省虎林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立即用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检测,结果显示为48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随后,黑龙江省虎林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通过进一步检查和询问得知,张某不仅未佩戴头盔、酒驾,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还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黑龙江省虎林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遂将违法行为人张某依法传唤至交黑龙江省虎林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经讯问,66岁的张某交待其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喝完一瓶啤酒后,未佩戴头盔,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三轮摩托车回家,没想到半途被黑龙江省虎林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交警大队对其处于行政拘留10日及2900元的罚款。
夜查酒驾当晚,黑龙江省虎林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除张某外,另查处了涉嫌酒后驾驶的8名违法行为人,给自身和他人的人身安全带来了难以预测的隐患。
交警提示,驾驶摩托车上路行驶必须随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机动车交强险凭证。同时驾乘摩托车、电动车要戴好安全头盔,且要将安全扣带扣好。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不酒后驾驶、不超速、不超载、不逆行、不闯灯、不占道行驶。摩托车上路行驶时必须悬挂机动车号牌,不得驾驶超标电动车、遮挡号牌、污损号牌、使用假牌假证,不准驾乘无牌无证、报废等摩托车。
文/王浩雄
编辑/白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