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了解到,自2月5日起至本月20日,北京市制止餐饮浪费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在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和首都之窗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对于诱导顾客多点菜的行为,征求意见稿提出,餐饮服务经营者应明示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对违反规定造成明显浪费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草案征求意见稿共23条,主要内容包括立法目的和原则要求、明确餐饮浪费的定义和适用范围、建立制止餐饮浪费工作体系、明确餐饮服务主体责任等。
其中,对“餐饮浪费”作出界定,提出“本规定所称餐饮浪费,是指在餐饮服务和消费中,对可安全食用或者饮用的食品不珍惜、不合理使用或者不必要的废弃等行为”。
个人应当遵守制止餐饮浪费相关行为规范,外出就餐时合理点餐、适量取餐,剩余菜品主动打包,践行光盘行动。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发现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违反本规定的,可以向市民服务热线或者有关部门举报。
在明确餐饮服务主体责任方面,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网络餐饮服务平台等的责任,明确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应当遵守的按需采购、分类妥善存储食材、设立劝导员、建立自查制度等十项规定,要求餐饮服务经营者明示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单位食堂实施用餐动态管理,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加强标准化、精细化管理。
明确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推广小规格餐品、可选套餐,外卖配送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餐盒、餐袋和保温、清洁的配送容器。
自助餐经营者应当建立备餐评估、供餐巡查等制度,根据用餐人数合理布置餐台,配备不同规格的餐饮用具,引导消费者少量、多次取餐;可以采取事先约定的方式,向造成浪费的消费者收取相应费用。
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要注重培育首都健康文明餐饮文化,提倡宴席组织者移风易俗,抵制铺张攀比等陋习;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丰富节日、节气餐品种类和规格,引导绿色消费。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鑫
编辑/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