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12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针对全国垃圾分类方面的进展情况,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孟玮回应,“十三五”期间,我国生活垃圾分类由点到面逐步推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体系进一步完善,为营造干净整洁的人居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截至目前,首批开展先行先试的46个重点城市的生活垃圾分类小区覆盖率已达86.6%,生活垃圾平均回收利用率为30.4%,厨余垃圾处理能力从2019年的每天3.47万吨提升到目前的每天6.28万吨,成绩初步显现。但同时也要看到,我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总体尚处于起步阶段,在落实城市主体责任、推动群众习惯养成、加快分类设施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孟玮表示,为进一步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加快推动补齐短板弱项,今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近日,12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推动逐步建立城乡统筹的生活垃圾分类系统。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推动这两个文件的落实,重点开展好4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全流程管理。在推动源头减量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分类投放收集系统和运输系统,设置简便易行的垃圾分类投放装置,合理布局分类收集设施设备,提升分类处理能力,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同时,加快补齐厨余垃圾和有害垃圾处理设施短板。
二是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法治化和规范化管理,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法规体系,加大资金保障力度,支持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建设项目及运营,健全收费机制,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加强工作成效评估。
三是完善治理体系。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协同机制,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基层、深入群众,推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
四是加强宣传推广。积极宣传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领域的先进经验,引导群众普遍参与,强化学校教育,建立健全社会服务体系,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垃圾分类,推动形成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熊颖琪
编辑/熊颖琪
校对/吴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