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发生人伤交通事故,事发后找来儿子“顶包”,扬州市交警支队二大队经过缜密调查,4小时破获该起涉嫌酒驾肇事逃逸且找人“顶包”案件。
6日夜21时28分许,扬州市交警支队二大队接警,市府岗东侧一轿车与两辆电动自行车相撞后逃逸,造成两人受伤。案发后,肇事男子徐某华为逃避处罚,弃车逃离了现场。民警迅速赶赴案发现场进行调查,当天正值国庆假期,事发地处于闹市,现场围观群众较多,大家纷纷要求交警部门尽快破案,严惩肇事者。
警方破案后了解到,发生事故后,为逃避处罚,驾驶人徐某华电话联系了儿子徐某成到事故现场“顶包”。民警在现场调查取证时,徐某成自称是驾驶人,民警对话中察觉到徐某成很可疑,后通过调取事故现场监控视频,让徐某成辨认监控截图,确认事故轿车驾驶人系徐某华,而非徐某成。
民警立即与徐某华及其家人联系,督促其到交警部门投案。7日凌晨1时许,徐某华迫于心理压力和家人劝说投案,如实向交警部门交待了事发当晚的经过,对酒驾肇事后找来儿子“顶包”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至此该案告破,距离案发仅仅4个小时。
经查,徐某华在案发当日与朋友聚餐时喝了一点酒,后驾车回家,途经事发地时,由于操作不当与同向行驶的两辆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徐某华想到自己喝酒了,害怕受到交警部门处罚,为了逃避责任,便弃车逃逸,并联系其子徐某成到现场“顶包”。
民警对徐某华进行呼气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零,后民警带徐某华到医院抽取血样送司法机构进行检验鉴定,8日检验鉴定报告显示,徐某华送检血样也未检测出酒精含量。
肇事驾驶人明明喝了酒,为何其体内未检测出酒精含量?民警分析,徐某华可能事发当晚喝了少量的酒,从弃车逃离到投案,再到民警对其抽取血样,间隔了较长时间,体内所含酒精因间隔时间较长,在体内分解或者其他原因的作用而消失。
目前,受伤者郭某和李某正在医院进行救治,案件也在进一步办理中。警方表示,本案中,对于徐某华“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予以1000元至2000元罚款,同时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其“替身”徐某成,因提供虚假证言将予以治安处罚。
编辑/白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