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权编草案三审:生前未拒绝捐献的,近亲属可共同决定捐献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19-08-22 11:08
2019年8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在京举行,本次会议对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进行了三审。
针对“遗体捐献”问题,有意见提出,死后遗体捐献有利于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当予以鼓励,建议明确公民生前未拒绝捐献的,其近亲属可以共同决定捐献。
三审稿新增规定,“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共同决定捐献”。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周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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