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近日联合发布《指导意见》,从医保支付这一关键环节入手,对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实行“驾照式记分”。对违法或违反服务协议的定点医药机构的相关责任人员,在对定点医药机构作出行政处罚或协议处理的基础上,根据行为性质和负有责任程度等,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记分,记分档次分为1至3分、4至6分、7至9分、10至12分。(10月8日《人民日报》海外版)
医保基金是民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其使用安全涉及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医保制度的健康持续发展。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对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总有定点医疗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不法分子把医保基金当“唐僧肉”,以冒名就医、重复享受医保待遇、超量开药并转卖药品、虚假票据、隐瞒第三方责任等手段骗取医保基金。有的医疗机构甚至屡查屡犯、屡禁不止,严重扰乱国家医疗保障管理秩序,危害民众的切身利益。
为守好民众的“钱袋子”,让大家看得上病、看得好病、看得起病,相关部门针对欺诈骗保行为重拳不断。此次建立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将医保监管对象由定点医药机构,延伸至凡能动到医保基金的相关人员,建立终身唯一的“一人一档”医保诚信档案,并实行“驾照式记分”。这里的监管对象包括两大类:第一类是医院的相关人员,包括为参保人提供服务的医疗类、护理类、技术类的相关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及负责医疗费用和医保结算审核的相关工作人员。第二类是定点零售药店的主要负责人,即药品经营许可证上的主要负责人。这些人的记分以及遵守医保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会伴随他们整个职业生涯。
“驾照式记分”是为了分类处罚。据报道,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被记分达到9分,将暂停其医保支付资格1至6个月;一个自然年度内被记分达到12分的,将终止其医保支付资格。其中,累计记满12分的,终止之日起1年内不得再次登记备案;一次性记满12分的,终止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登记备案。在全国范围内,违规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不分机构和区域。这有助于倒逼具有医保支付资格的人员主动约束手中的“一支笔”。
据介绍,过往的监管模式,主要涉及监管机构,无法精准监管到人,所以在处理骗取医保基金违法违规案件中,往往以机构为主,对个人的影响有限。以“驾照式记分”管理医保支付,将会明显提高个人的违法违规成本,这也是对以往监管模式必要的制度堵漏。
“驾照式记分”给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带来的另一考验是,要及时了解和精准把握变化和调整。医保政策变更频繁,若不熟悉医保支付政策,就谈不上落实。这也需要定点医药机构对相关人员加强职业培训和教育,并通过完善医保支付方式、调整医疗价格、优化资源配置等方式,引导相关人员提供更加合理、高效、优质的医疗服务。
文/何勇海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