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神话传说中,天上曾经有十个太阳,他们都是帝喾和女神羲和的儿子。十个太阳成年后居住在东方海外的汤谷里,汤谷之水深受影响,变得炽热、滚烫、沸腾。
考虑到十个太阳自带的能量,天帝决定派给他们一个重大任务:负责掌管人间的晨昏。
当时,汤谷内有一棵同根生且树干相互依偎的扶桑树高耸入云。为完成天帝交予的任务,十个太阳制定了一个计划——每天,仅限一个太阳登上扶桑树看风景,其他九兄弟则匍匐在谷底的甘渊纳凉。
于是,人间便有了昼夜之分。
但到了唐尧时,“十日并出,焦禾稼,杀草木,而民无所食”。十个太阳同现空中,强大的热力让人间庄稼凋零、水源干涸,甚至连千年不化的冰川也面临着消融的风险。人间一片水深火热。
尧便命令神箭手后羿射日。
眼见后羿射下了九个太阳,尧连忙把后羿箭袋里的最后一支箭藏起来。最后一个太阳幸运地被留了下来。
由于传说中太阳的原身乃三足乌鸦,所以,信仰太阳神话的人们将三足乌的三条腿用作黎明、正午和黄昏的标尺。但就像太阳被逐一射落一样,神秘性的乌鸦也将在历史中渐渐褪去光环。
如今,人们想到乌鸦,第一反应都是厄运、不祥之类的词汇。
正如金庸在撰写《射雕英雄传》时,为深入刻画杨康角色的凄惨下场,引入了“乌鸦”元素——杨康死之日,柯镇恶在铁枪庙顶呆了许久,耳听乌鸦一批批从天而降,扑入铁枪古庙,啄食杨康的尸身。乌鸦们酒足饭饱,柯镇恶忽又听得群鸦悲鸣,扑落落的不住从半空跌落。原来竟是群鸦食了杨康尸身之肉,相继中毒而死。柯镇恶不由得叹了一口长气,纵下地来,绰枪北行。
乌鸦为杂食性禽类,受生存条件限制,通常只能吃到动物尸体的腐肉。但,若生存条件允许,它也会吃树上的浆果、地里的五谷以及有害的昆虫。乌鸦的复杂性,决定了它的历史形象并不单一。
至少,在被人类赋予兆应之初,它其实是一种祥瑞。
《墨子》中有一段乌鸦与周朝勃兴相关的文字记载:“赤乌衔珪,降周之岐社,曰:天命周文王代殷有国。”意思是,周文王讨伐殷商是顺天应命的。因为在那之前,曾有一只三足乌口衔大玉圭降临在周室的祖庙之中,预示上天要将管理人间的权力授予周文王。
乌鸦瑞应的记载,背后一定少不了人为加工。事后的历史也证明,乌鸦的出现的确为周文王宣扬周朝的正义性提供了强大的舆论助力,使周朝一步步振兴起来,最终出现了“武王伐纣”这种改变历史进程的重大事件。
在武王兴兵伐纣之际,乌鸦又一次应兆而出。《尚书传》曰:“周将兴时,有大赤乌衔谷之种而集王屋之上,武王喜,诸大夫皆喜。”三足乌带着谷种齐聚周王宫的上空,昭示着周王朝乃天命所归。
可见,在先秦文化中,乌鸦不是坏鸟,而是带着神谕吉兆使命的“神鸟”。
孔子也曾与乌鸦产生过妙不可言的联系。
孔子生活的时代,正值天下礼崩乐坏,诸侯之间纷争不断,战火延绵。百姓因战争流离失所,成为当时社会最显著的特征。面对历史的“垃圾时间”,从诸侯国君到自由的士人,都怀揣着一种重建秩序的强烈愿望。为此,孔子带领弟子周游列国,寻求诸侯国君对儒家学说的认同与支持。然而,各国国君对征战与权谋更感兴趣,对孔子所提出来的仁政理念及道德教化,大多只停留在表面的敷衍,而非内心的真正认同。
▲孔子。图源:网络
另一方面,孔子所主张的儒家学说,危及到了一些诸侯国世卿贵族们的利益。
据说,有一回孔子带着弟子出门狩猎。他的政敌们收到消息后,便策划了一起暗杀行动。他们在孔子的必经之路设下埋伏,准备以兵匪之祸将孔子及其弟子乱刀砍死。值此危机关头,似有神灵护体的孔子最终为一群乌鸦所救——就在杀手们准备动手之际,一群数不清数目的乌鸦突然从天而降,用鸟喙或爪子攻击杀手们的眼睛,致使他们落荒而逃,孔子及其弟子则转危为安。
乌鸦救孔子,很明显是一个相互成就的故事:一方面,借助儒家思想的传播,乌鸦的神性及灵性被世人进一步认可;另一方面,借助来自于乌鸦的神异,孔子也终于成就了“贤如日月”的千古美名。
不过,就在乌鸦日益彰显神性之时,异声出现了。“恶意”来自于南方。
比孔子晚两百年左右出生的屈原,也曾是一名改革家。他早年受楚怀王赏识与重用,任三闾大夫,提倡“美政”。
屈原认为,楚国要想振兴,必须对内举贤任能、修明法度,对外则要联齐抗秦,以独霸南方的影响力,震慑六国。但他的变法,遭到了楚国贵族的强烈反对。在上官大夫的谗言下,楚怀王渐渐疏远了他。尔后,楚怀王误中张仪毒计,为秦国囚禁,客死异乡。屈原愤懑而作《招魂》,不幸触及了楚顷襄王的霉头,遂遭流放江南。
在江南期间,屈原不断反思过往,也多次指天发问,欲从天地离分、阴阳变化、日月星辰等自然规律中总结出治乱兴衰之道。他将这些问题总结成诗作《天问》,里面提到:“羿焉彃日?乌焉解羽?”
屈原认为,与太阳互为一体的三足乌是恶鸟,这跟流行观点恰恰相反。后羿射日,表面射的是太阳,但死去(解羽)的是三足乌,十个太阳带来的灾难本质上是驮着太阳运行的三足乌不遵规律、不守规范导致的。若将此解释运用到楚国的治乱兴衰中去,或许屈原想表达的是,楚国要避免灾难,就必须远离乌鸦式的人物。
在另一篇作品《楚辞·涉江》中,屈原将这层意思阐释得更为明确:“鸾鸟凤凰,日以远兮。燕雀乌鹊,巢堂坛兮。”
你看,贤士远离,小人窃位,这便是楚国将要国将不国的原因。凤凰与乌鸦的对立,说明在屈原心中,乌鸦不仅毫无神圣性,恰恰相反,它就是神鸟的对立面,是不祥的恶鸟。
屈原对乌鸦的“解构”,至少说明战国晚期的南方,已经有了视乌鸦为恶鸟的土壤。不过,随着秦汉大一统帝国的建立,以乌鸦为吉兆化身的思想,还是长时间占据着社会的主流。
作为春秋战国时代阴阳家的代表人物,被尊称为“邹子”的邹衍发明了一套“五德终始说”。他认为,五德对应五行,即金、木、水、火、土,形成一套周而复始的循环运转系统,这套体系影响着王朝的兴复更替。历朝天子都天生自带某种“德行”,倘若此种德行衰落了,就会出现另一种德行与之更替。天下德行发生转变,王朝就实现了交替。
邹衍指出,舜有土德,夏具木德,以此循环反复,则商属金,周属火。这套理论,让统一天下的秦始皇颇为信服。倘若世间运势真如邹衍所说的那般循环发展,那么,秦朝灭六国,结束了东周以来的纷争,也就相应地在五行中留下了“水克火”的行动轨迹,若要国运昌隆,则秦朝理应坐兴“水德”。水德尚黑,所以一切与黑色相关之物,在秦始皇看来都是有利于强化政治合法性和统治基础的象征之物。“天下乌鸦一般黑”,乌鸦得到秦人的喜爱及推崇,也就不足为奇了。
乌鸦作为秦朝“水德”意象中的一种鸟类图腾象征,开始被频繁用于行政统治的宣传。
秦初,天下三十六郡之一的会稽郡,曾有一县名“乌伤”。乌伤得名,源于“颜乌至孝”的故事。相传,乌伤县人颜乌是儒家圣人颜回之后,自幼家贫,事父至孝。父亲得病去世后,颜乌独身葬亲,乌鸦衔土来助。乌鸦用喙叼土,颜父墓室土方量巨大,乌吻皆伤,由此留下了“乌伤”之名。秦始皇统一六国、平定百越后,遂以颜孝子名,置乌伤县,隶会稽郡。乌伤,就是今天的义乌。可见,乌鸦的孝义仍然在地名里留下了痕迹。
秦朝二世而亡,但乌鸦的“好运”并未结束。
两汉以降,受“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思想影响,统治者提倡以孝治天下。乌鸦获得时代的特殊光环,被赋予了浓厚的忠孝内涵。
乌鸦幼雏刚出生时羽毛蓬松,不善飞行,看上去体型比成鸟要大出许多,古人对此产生误解,认为成鸟哺育幼雏的现象,是乌鸦老了飞不动,进而形成“乌鸦反哺”的主观意识。东汉许慎所著的《说文解字》中,对于乌鸦的解释,就有了“乌,孝鸟也”的定论。借由“乌鸦孝鸟”理论,汉代典籍《春秋元命苞》进一步解释了乌鸦饯行孝道的原因:“火流为乌,乌孝鸟。何知孝鸟?阳精,阳天之意,乌在日中,从天,以昭孝也。”
如今看来,《春秋元命苞》的说教意味简单粗暴,因为乌鸦乃太阳的化身,乌鸦孝行乃天意所现,天道崇尚孝道,民众怎能不遵照躬行?
成书于两宋间的《尔雅翼》对“乌鸦孝鸟”则有更细致的案例解释:“鸟,孝鸟也。始生则母哺之六十日,至子稍长,则母处而子反哺,其日如母哺子数,故乌一名哺公。”
总之,乌鸦作为“孝鸟”的形象一旦确立,“人子孝,孝鸟至”的故事模式,便普遍出现在各类正史中。
据《北齐书》记载,南梁诗人萧放,在侯景之乱后随其父萧祗流亡东魏。抵达邺城后,萧祗因病去世,萧放悲痛欲绝,“居丧以孝闻”。他结庐居住于其父墓旁,所居庐前经常有两只慈乌驻足。后来,这两只乌鸦各占一树筑巢,于每日午前在墓庐旁汲水为食,过午则在树上休息,终日展翅悲鸣。
与萧放生活于同一时代的著名学者宗懔,在遭遇母亲去世的重大变故时,同样得到了乌鸦的慰问。《后周书》载:“宗懔遭母忧,去职,哭呕血,两旬之内,绝而复苏者三。每旦,有群乌数千,集于庐舍,候哭而来,哭止而去。”
在被孝道思想深刻影响的文献记载中,孝子与乌鸦俨然成为了硬币的一体两面。
隋唐时期堪称是乌鸦最高光的时期——它集合了“孝鸟”与“神鸟”的双重属性,不断获得诗人的青睐与吟咏。
初唐诗人骆宾王的《咏雪》中,曾出现“影乱铜乌吹,光销玉马津”的句子。这里的“铜乌”,指的是铜制的乌鸦形测风仪器,也称“相风铜乌”。相风铜乌最早出现于秦朝,一直到隋唐皆有沿袭。古人发现,在测风仪器顶部安装一只可旋转的铜乌,风吹过时,铜乌就会迎风旋转,风越大,铜乌转得越快,如此便能测算出不同的风力。
在今人看来,相风铜乌的本质是利用了风力对物体的作用力。但古人之所以选择铜乌而不是别的动物,主要是因为他们认为乌鸦具有瑞应天意、预测未来的功能。
乌鸦仁孝通灵的一面,在唐诗中也多有体现。张籍的《乌夜啼引》中就描绘过这样一个场景:
秦乌啼哑哑,夜啼长安吏人家。
吏人得罪囚在狱,倾家卖产将自赎。
少妇起听夜啼乌,知是官家有赦书。
下床心喜不重寐,未明上堂贺舅姑。
少妇语啼乌,汝啼慎勿虚。
借汝庭树作高巢,年年不令伤尔雏。
乌鸦在有罪的吏员家夜啼,该吏员的妻子立马就醒悟过来,知道皇帝很快就要下圣旨赦免其夫之罪,因而心喜,夜不能寐。天还没亮,她就将这个好消息告知家翁、家婆。可见,唐朝人不仅认为乌鸦仁孝通灵,还形成了“见乌为喜”的观念。
元稹的《听庾及之弹乌夜啼引》也写了相同的故事:
君弹乌夜啼,我传乐府解古题。
良人在狱妻在闺,官家欲赦乌报妻。
乌前再拜泪如雨,乌作哀声妻暗语。
后人写出乌啼引,吴调哀弦声楚楚。
四五年前作拾遗,谏书不密丞相知。
谪官诏下吏驱遣,身作囚拘妻在远。
归来相见泪如珠,唯说闲宵长拜乌。
君来到舍是乌力,妆点乌盘邀女巫。
今君为我千万弹,乌啼啄啄泪澜澜。
感君此曲有深意,昨日乌啼桐叶坠。
当时为我赛乌人,死葬咸阳原上地。
元稹不仅写了“乌夜啼引”的故事原型,还写到自己因触犯权贵被贬谪囚拘,妻子韦丛亦在夜里拜乌祈祷。丈夫归来后,韦丛认为是拜乌灵验的结果。这说明,唐人的乌鸦信仰颇为普遍。
问题是,我们今天对乌鸦的印象为什么恰好跟唐人相反呢?唐人认为乌鸦是报喜鸟,我们却认为乌鸦是报丧鸟,这中间的观念逆转是怎么形成的呢?
根源或许在于南北方对乌鸦的文化解读存在巨大差异。宋人彭乘在《墨客挥犀》中就说过:“北人喜鸦声而恶鹊声,南人喜鹊声而恶鸦声。鸦声吉凶不常,鹊声吉多而凶少。”
不管是乌鸦还是喜鹊,在被人类赋予卜凶问吉功能时,都无法做到“百啼百灵”,只是在不同的文化场景与区域下,人们更愿意接受他们代代相传的流俗。而南方对乌鸦的厌恶,早在屈原的时代就有体现。唐宋之际,中国的经济、文化重心开始南移后,在南北文化的碰撞中,这种对乌鸦的厌恶情绪逐渐蔓延开来。到了南宋时期,当南方文化成为中国文化的主流与中心时,曾经在长安城内“报喜”的乌鸦,便开始沦为不祥之鸟。
与前人对“乌鸦反哺”的误解类似,宋人对乌鸦的习性也不够了解。乌鸦是杂食性动物,喜食腐肉,且嗅觉灵敏。只要空气中弥漫着腐败的气息,乌鸦总能敏锐察觉,并在最短的时间内成批聚集,分而食之。这样,乌鸦与死亡就不可避免地被捆绑在一起。
历史的巧合还在于,南宋虽然北伐的声音不断,但自岳飞被冤杀之后,整个国运就一直往下走,致使大量的守土将士壮烈牺牲,曝尸荒野,又不幸为乌鸦所啄食。在极度凄凉与悲愤的情感交错下,宋人自然加深了对乌鸦的误解与怨恨。乌鸦长久以来被赋予的“神鸦”形象,此刻荡然无存,而代之以黑暗与死亡的象征,令人避之唯恐不及。
南宋最具血性的词人辛弃疾写过一首《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
千古江山,英雄无觅孙仲谋处。舞榭歌台,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斜阳草树,寻常巷陌,人道寄奴曾住。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
元嘉草草,封狼居胥,赢得仓皇北顾。四十三年,望中犹记,烽火扬州路。可堪回首,佛狸祠下,一片神鸦社鼓。凭谁问:廉颇老矣,尚能饭否?
其中,“佛狸祠下,一片神鸦社鼓”一句,写出了辛弃疾对于北方已非南宋国土的血泪感慨,最是沉痛。可见南宋人已不再相信乌鸦的神圣,反而将丢失山河的耻辱与悲痛全部投射到乌鸦身上。
到了元代,马致远在描写一个飘零天涯的游子思念故乡、倦于漂泊的凄苦之情时,写下了《天净沙·秋思》:
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
全曲五句二十八字,乌鸦出现在黄昏时分,它在场景中的作用,就是强调伤秋的意识以及游子的哀愁。
最有意思的是清代。清朝皇帝普遍信奉萨满教,他们认为,他们的祖先布库里雍顺是萨满教神话中三仙女误服红果而孕。给仙女喂服红果的,正是乌鸦。所以,清朝皇帝相信自己是乌鸦的后代,乌鸦具有神性。然而,随着清朝逐渐坐稳天下,这种古老的图腾信仰终因缺乏事实支撑,化为乌有。
时至今日,乌鸦总体还是呈现相对负面的形象。但,倘若我们将视野放宽一些,就会发现乌鸦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下,仍然呈现出不同的样貌。比如在基督教中,乌鸦被认为是撒旦的象征,与邪恶相连;而在北欧神话和希腊神话中,乌鸦又是智慧的化身。
由此可见,乌鸦到底象征着什么,无关紧要。关键在于,你内心倾向的是黑暗还是光明。
编辑/王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