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网络暴力信息治理法治化新篇章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06-16 07:10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近日联合公布《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规定》明确,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网络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网络暴力信息治理机制,健全用户注册、账号管理、个人信息保护、监测预警等制度。这是我国首部以部门规章形式公布的反网络暴力专门立法,将为持续构建网络暴力信息治理体系奠定重要基础。

截至2023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92亿人,形成了全球最庞大的数字社会。近年来,网络暴力传播虚假信息、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乃至造成人身伤亡悲剧等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建立健全网络暴力信息治理的法治体系刻不容缓。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推动形成良好网络生态”,为推进依法管网治网、提升网络空间治理能力、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指明了方向。

2022年11月,国家网信办出台《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对建立健全网暴预警预防机制、强化网暴当事人保护、严防网暴信息传播扩散等作出要求。《通知》提出,坚决打击借网暴事件蹭炒热度、推广引流、故意带偏节奏或者跨平台搬运拼接虚假信息等恶意营销炒作行为。

去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要求坚持严格执法司法,依法严肃追究网暴者责任。《意见》明确,要重点打击恶意发起者、组织者、恶意推波助澜者以及屡教不改者;对于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但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意见》为网暴受害者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指引,为司法机关惩治网暴提供了详尽的办案指南,释放出“严惩网暴者”的明确信号。

面对网络暴力扰乱网络秩序,破坏网络生态,严重影响社会公众安全感的现实挑战,网暴治理建章立制的步伐需要不断加快。此次四部门联合出台治理规定,明确了政府部门之间实现内部协同共治以及政府与社会主体之间实现外部协同共治的原则,确立了构建覆盖事前监测预警、事中干预处置、事后问责惩戒的全链条治理机制,并在网络暴力信息治理中融入技术思维,要求采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网络暴力信息的识别监测,提升网络暴力信息治理效能。

四部门《规定》同时强调,网络暴力治理中的技术治理,仍需接受法治的规范监管,应通过法律制度明确技术手段的应用边界,确保网络暴力信息治理技术在法治轨道上向善发展。此举为法律与技术协同共治延展了新的探索空间。

此外,四部门《规定》进一步优化了网络暴力信息治理民行刑责任衔接,为更好在法律框架内加强网络暴力信息治理提供了更有力支撑,为精准惩治网络暴力信息“按键伤人”行为,依法追究施暴者的法律责任,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网络秩序划出了更加清晰的法律边界。

网络空间是网民共同的家园,不能成为法外之地。构建积极健康、风清气正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体系,是一项长期性、常态化的治理活动。唯有立足中国法治实践,创新网络暴力信息治理的理念、逻辑、路径,才能为营造活跃有序、文明守信的网络生态提供有力保障。从这个意义上说,四部门《规定》开启了网络暴力信息治理法治化新篇章,其实施效果值得寄予积极的期待。

文/晨云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姬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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