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法院:“京C”牌照电动三轮摩托车属于机动车 驾照保险不能少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02-22 21:50

自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在北京全市范围内禁止上路。北京对一些民生服务行业使用的电动三轮摩托车核发了“京C”牌照。2月22日,北京海淀法院公布一起案例,快递员驾驶电动三轮车投递快递发生事故,涉事车辆不符安全标准,且驾驶员未取得驾驶证,被交警判定负全责。法官提醒,“京C”牌照车辆性质上属于机动车,车辆要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标准,驾照、保险也不能少。

2024年,不少细心的朋友已经发现以往送快递的三轮车都挂上了黄色的“京C”车牌,一些车辆还贴上了“我是机动车,请多多关照”的标语。

自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在北京全市范围内禁止上路,同时,也禁止在公共场所内停放。但一些民生服务行业确实存在使用电动三轮摩托车的需求。

为此,北京市公安局、交通委、市场监管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行业使用电动三轮车通行管理的通告》,针对从事邮政寄递、园林绿化、环卫等民生服务行业的电动三轮载货摩托车,核发“京C”号段摩托车号牌。

那么这一新规在交通安全方面会给相关行业和从业人员带来哪些新的变化呢?

2月22日,北京海淀法院公布了一起案例,小王(化名)加盟了一家快递企业,想从事快递投递业务,他招募了快递人员,并为每名快递员配备了电动三轮车。然而,快递员投送快递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交警队经过现场勘查,认定快递员驾驶的车辆不符安全标准,且驾驶员未取得驾驶证,对事故发生应负全部责任,故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同时对快递员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那么,快递公司及快递员应当如何合法从业呢?

通告发布前,对于快递运输行业所使用的三轮车是否系机动车没有明确的界定,对驾驶人资格及是否需要投保保险均未有明确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往往需要在具体案件中对车辆性质进行认定,受害人难以通过保险及时获得赔偿。通告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快递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应当依法依规开展快递业务,具体应当注意以下几方面:

首先,车辆标准要合规。根据通告规定,行业使用电动三轮车是指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纳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取得《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使用纯电驱动,性能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从事邮政寄递、园林绿化、环卫等民生服务行业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根据上述规定,从事上述服务行业使用的车辆系电动三轮载货摩托车,在性质上属于机动车,并且要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技术标准。因此相关从业者在采购作业车辆时,应当留意所购车辆是否系合规车辆,避免因车辆不符合相关要求导致无法上牌上路。

其次,驾驶人员要持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如前所述,根据通告规定,相关行业使用的电动三轮车在性质上属于机动车,故车辆驾驶人应当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按照驾驶证载明的主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综上,相关行业的从业人员在考取驾照后才能驾驶车辆作业。无证驾驶不仅会面临行政处罚,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也无法通过保险分散风险。

最后,车辆保险不可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和管理人,应当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的作用在于最大程度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尽可能保障交通事故中弱势群体的利益。但在以往实践中,电动三轮车因客观原因无法投保交强险,从而导致交通事故受害一方无法获得保险赔付。为此,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了《电动摩托车承保实务(试行)》,对电动摩托车投保交强险的保费及操作流程作了相关规定。这一规定弥补了保险行业在电动摩托车保险方面工作的缺失。故电动摩托车能够投保交强险,投保义务人可以选择具有从事交强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进行投保。

此外,交强险赔偿责任是一种法定责任,不区分过错,只要不存在免赔事由,保险公司都会对受害人的损失在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车辆未投保交强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综上,无论是为了分散自身风险还是为了更好保障他人合法权益,相关行业的车辆所有人、管理人都应当主动为作业车辆投保交强险。

通讯员 胡英骏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戴幼卿
编辑/王朝
校对/李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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