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家医院被举报贩卖出生医学证明一事引发各界关注。
今天(11月17日),国家卫健委通报称,正在挂牌督办有关地方严肃核查处理贩卖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问题,并向多地派出督导组,后续还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专项检查。
挂牌督办,督导组赴地方
国家卫健委网站今天(17日)消息称,国家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正在挂牌督办有关地方严肃核查处理贩卖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问题,已向湖北襄阳、广东佛山、广西南宁等地派出督导组,督促指导地方深挖彻查、回应社会关切、追究相关责任。
除去上述措施,国家卫健委还透露后续全国范围内的有关安排——
下一步,国家卫生健康委将指导医疗机构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和流程,并在全国开展出生医学证明规范管理专项检查。
消息还指出,国家卫生健康委对于损害儿童权益、伤害群众利益、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特别是伪造出生医学证明的行为,将严厉打击、绝不姑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打击倒买倒卖出生医学证明等犯罪行为,对涉案医务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欢迎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举报相关线索。
介入调查
就督导组目的地,国家卫健委缘何专门提到湖北襄阳、广东佛山、广西南宁?
中国青年报日前发文称,近日,打拐志愿者上官正义(网名)举报医院贩卖出生医学证明一事引发社会关注。上官正义(网名)在公开举报中提到,除襄阳市健桥医院贩卖出生医学证明之外,广西南宁、广东佛山等地,也有医院涉嫌贩卖出生医学证明。
目前,就上述三地医院涉嫌贩卖出生医学证明情况,当地有关机关均已介入调查。政知君梳理公开报道显示——
央视新闻11月17日消息显示,襄阳市健桥医院涉嫌勾结多地中介团伙贩卖出生医学证明并涉及售卖婴儿,该案6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另对4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
就佛山福爱嘉妇产医院被举报存在贩卖出生医学证明等情况,11月11日,佛山市卫健局回应称,该市两级卫健部门和公安部门已成立联合工作组进行调查核实,目前已经对相关医院负责人采取刑事措施,进一步调查取证工作正在开展中。
就南宁城和医院被举报存在贩卖出生医学证明一事,南宁市卫健委11月12日通报称,该医院妇产科已停业整顿,医院相关责任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多地已经开展相关督导检查
政知君注意到,近期,已有多地卫生健康部门开展督导检查辖区内医院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情况。
湖南日报11月17日消息,新田县卫健局、卫计执法局近日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开展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专项督导检查,对既往开展过助产业务的康民医院进行了相关执业服务核查。
湖南省卫健委网站11月17日发文称,祁阳市卫生健康局于11月13日-14日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和签发机构进行专项督查。
四川省北川县政府网站11月10日消息,北川县卫生执法大队、县妇幼保健计划服务中心组成检查小组,对全县4家助产机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及签发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
“白水县卫生健康局”公号披露,11月10日,陕西省白水县卫健局妇幼股牵头,组织县妇幼保健院保健科,对全县3家助产机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风险点位进行专项排查。
湖北省英山县政府网站发文称,该县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于11月9日成立专项检查组,到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开展出生医学证明签发专项检查。
或将面临哪些刑罚?
根据国家卫健委消息,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相关规定制发的法定医学证明文件,是公安机关开展新生儿户口登记的重要依据。
缘何出现多家医院贩卖相关证明?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发文指,该证明是非法拐卖儿童犯罪利益链中的重要环节。
涉案人员会面临何种刑罚?人民政协报援引律师观点称,涉事人员第一个层面是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另一个层面,在明知他人拐卖儿童的情况下,仍向其提供被拐卖儿童的出生证明、健康证明或者其他帮助的,则应定性为拐卖儿童罪的共犯。
政知君查阅我国《刑法》——
第280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240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加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资料|央视 国家卫健委网站 澎湃 人民网等
【版权声明】本文著作权归政知新媒体独家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岩
编辑/马晓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