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庆市纪委监委制定出台《重庆市纪检监察机关加强执纪执法关键环节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办法》《重庆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岗位履责清单》,从责任体系、廉洁风险正反两方面细化清单举措,构建规范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运行的制度体系,切实扎紧拒腐防变制度笼子。
“我们聚焦监督执纪执法中的突出问题,深入检视查找执纪执法关键环节存在的管理漏洞、制度空隙、监督缺位等廉洁风险隐患,出台了《防控工作办法》和《履责清单》,着力解决权力内控机制不健全、严管严治不到位等问题。”重庆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介绍。
《防控工作办法》分别就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审理、涉案财物管理、处置执行、申诉处理、案件监督管理等10个关键环节,梳理细化69项禁止性行为,划出红线底线,形成“负面清单”,着重防范滥用职权、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等廉洁风险,并明确规定构建廉洁风险防控责任体系、部门内部监督、委领导监督管理、部门之间相互制约、对下监督、问题处置等防控措施。
《履责清单》则对标对表上位规定,结合该市监督执纪执法“1+X”制度体系中的相关程序要求,聚焦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关键事项等方面细化120项履责要求,形成“正面清单”,并配套绘制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受理及流转、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等执纪执法流程图,便于干部对照执行、按图履责。
“我们注重正面引导、反向检视相结合,既全覆盖细化措施,又全流程加强管理,将两者在内控制度上联动协同,推动内部监督提质增效,督促责任落实。”重庆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一方面,通过日常内部监督检查、业务信息系统实时监督等方式,由事后监督逐步拓展到事前预防性监督、事中同步监督,推动内部监督关口前移,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另一方面,推动各部门履职尽责,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干部监督等部门定期分析评价,对履职不规范、不到位或违规违纪风险问题及时提醒、立即纠正,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开展“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也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切实将责任清单转变为成效清单。
编辑/周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