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是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当天上午,北京大兴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告人郭某用粘鸟网一夜间捕获98只鸟类,导致80余只死亡,其中不乏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记者发现,网上有不少不法商贩使用障眼法售卖“粘鸟网”。(3月4日《北京青年报》)
为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禁止使用捕鸟网等工具进行猎捕;第三十三条规定,禁止网络平台等,为违法出售、购买、食用及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展示、交易、消费服务。然而,被告人郭某仍在用粘鸟网捕获重点野生保护鸟类,网上仍在售禁止使用的捕鸟网。
也就是说,网售“粘鸟网”充当了伤害野生保护鸟类的“帮凶”。像郭某这样的人非法猎捕野生鸟类固然可恶,但如果没有专门的猎捕工具未必能实施。而非法销售“粘鸟网”的不法商家,眼里只有利益。要想保护好野生鸟类,除了严惩非法“捕鸟人”,也要严查不法商贩。虽然商贩用障眼法销售“粘鸟网”,但并非不能“破障”。
所谓的障眼法,是指不法商贩表面上“规规矩矩”,实际上以多种方式兜售“粘鸟网”。譬如,有商家发出“不能抓鸟”等提示,但却用各类谐音字代替鸟名,并表示能够提供“粘鸟网”商品链接。有商家不断暗示购买者拨打首页的热线电话,即换一种方式来销售。还有胆大的,竟然直接在封面标注“大小通杀”“捕鸟网”等字样。
尽管一些不法商贩看上去比较狡猾,通过“伪装”“暗示”等方式销售“粘鸟网”,躲过了网购平台的审查和监督,但并不等于能蒙蔽所有人。如果网购平台的审查和监督不再拘泥于固有的形式,而是根据相关报道披露的问题,采取多种方式守土尽责,非法销售难有空间。其实很容易识破这类障眼法,只要平台方用心尽责就能做到。
但由于非法销售“粘鸟网”,也能为网购平台带来交易额或者说业绩,所以某些平台方只是表面上尽责或者部分尽责,比如屏蔽了“粘鸟网”词汇,没有再进一步采取治理措施。甚至,对于封面上标注“大小通杀”“捕鸟网”等字样的公开非法销售行为,睁只眼闭只眼。所以,治理非法网售猎捕工具,关键在于网购平台要履职尽责。
从监管角度来说,也可以有多种方式“破障”。比如,像记者一样,以购买者的名义调查真相,获取违规证据,进而依法查处。再如,对于已经抓获的犯罪嫌疑人,要顺藤摸瓜追查销售商、生产者,最后“一网打尽”。又如,可通过抽查商家发货单等办法,来发现问题线索。还可以鼓励知情人士举报非法生产、销售猎捕工具的商家。
笔者注意到,媒体关于非法网售猎捕工具的报道已经有不少,每一条报道都为网购平台和监管部门提供了治理线索和思路。但让人遗憾的是,这种非法网售行为并没有彻底终结,有的采用障眼法变相销售,有的竟然直接宣传销售“捕鸟网”等猎捕工具。我们希望看到所有非法捕猎者受审,也期待看到更多非法销售猎捕工具者被严惩。
文/冯海宁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姬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