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报近日获悉,自银保监会去年印发《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下称《准则》)后,为推动银行保险机构提高公司治理质效,促进银行保险机构科学健康发展,多地银保监局近日开展了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整改“回头看”工作。
据业内人士透露,此次“回头看”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是,完善金融机构(法人)“三会一层”组织架构现状;促进银行保险机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性;加强公司治理监管要求和行业内部制度的培训宣导。通过持续集中整治,切实落实问题整改,指导和督促金融机构内部稽核,提高金融机构合规内控水平,完善金融机构内部管理体系。
据了解,此次“回头看”工作覆盖银行和保险等法人机构,主要采取机构自查方式。
具体来看,银行保险机构对照“回头看”要点全面深入开展自查,坚持即查即纠、立查立改。重点自查股权结构、组织架构、职责边界,全面掌握金融机构(法人)“三会一层”组织架构现状,重点关注组织架构设置、人员配备是否符合监管要求,推动问题整改到位,提升各治理主体履职有效性。
各地银保监局通过“回头看”工作,要求银行保险机构自查董事长、监事长、行长(总经理)缺位情况和任职时长,持续优化管理制度。
根据《准则》要求,银行保险机构行长(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银行保险机构董事长不得兼任行长(总经理)。为明确各管理者的职责,强化治理机制运行的规范性,在此次“回头看”工作中,董事长与行长(总经理)是否分设成为自查的重要内容。
据悉,为规范独立董事履职及保障机制,各地银保监局此次开展的公司治理整改“回头看”工作,还将对银行保险机构的独立董事的设立、占比、职责进行摸排,突出强调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金融机构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内部绩效考核也是公司治理的重要工作。各地银保监局在此次开展的“回头看”工作中,将全面摸排银行保险机构激励约束机制运行情况,重点关注激励约束机制的健全性、绩效薪酬考核指标的规范性和合理性、绩效薪酬延期支付是否到位、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是否实际落地,推动激励约束机制切实发挥导向和动力作用。
此外,根据“回头看”工作要求,银行保险机构要加强公司治理监管要求和行业内部制度的培训宣导,认真贯彻落实公司治理准则、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一批新的监管制度;总结完善内部治理和企业文化方面的良好实践,促进形成审慎经营的文化和良好的公司治理,抓好宣传工作。
来源/上海证券报
编辑/樊宏伟